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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林违法案件督办的函 石政办函〔2024〕20号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4-12-23 17:32 来源: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各乡(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16日至11月2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专员办对我县涉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提取我县2022-2024林草地涉嫌违法区域14处、涉及图斑24个。11月18日-1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专员办对违法图斑开展了现地调查,调查发现14处涉嫌违法区域内10处存在违法占用林草地行为,其中:小蒜镇1处1个图斑,曹家垣乡1处3个图斑,辛关镇1处1个图斑,龙交乡1处3个图斑,罗村镇6处11个图斑。11月20日专员办对本次督查情况向石楼县人民政府进行了反馈。

现结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专员办督查反馈结果和提出的处罚三到位要求(处罚到位、恢复到位、问责到位)责成相关执法单位开展涉林违法案件办理工作,要求涉及本次督查的乡镇综合执法部门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督办函内容结合《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在一个月内办结相关案件并按照一案一报告的形式形成汇报材料,于2024年12月

24日前将处理结论汇报至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案件办理期间每周一将办案进度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石楼县林长制办公室(石楼县林业局院内)。

附件:林业违法案件明细.docx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57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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