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要闻 > 石楼要闻

【公告】石楼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招聘公告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5-01-03 09:40 来源:微石楼 放大 正常 缩小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加快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群,特别是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根据人社部门就业促进有关政策及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将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二)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用人单位分配和管理,团结协作,吃苦耐劳;

(三)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要求,并经县人社部门认定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5.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的其他招录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在企业等经济组织担任法人或任职人员、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人员;

3.曾经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石楼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岗位名额分配表》(附表1)。

三、招聘程序

(一)自愿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就业创业服务窗口。

报名时间:2025年1月7日、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石楼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每人只能选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好后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张、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张;

3.《就业创业证》(未办理就业创业证的按要求申领,需额外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张、二寸红底彩照一张及电子版、《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一张);

4.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双向选择

资格审查通过后,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就业意愿、就业困难情况认定等各方面的情况,结合用人单位工作岗位的需求,双向选择确定聘用人选。

(四)聘用

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由用人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自动退出。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及管理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待遇发放严格执行月审批制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违反单位工作纪律、无故脱岗和不能胜任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可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并于辞退当月函告县人社部门。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吃空饷等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表1:石楼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岗位名额分配表.xlsx


附表2:石楼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