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成品粮油储备要求、文件阶段性特征、《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原下发的《石楼县成品粮油委托代储管理办法》(石政办发〔2021〕3号)、《石楼县2024年经营主体深化年行动方案》(石政办发〔2024〕24号)、《石楼县全面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实施方案》(石政发〔2022〕14号)、《石楼县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扶持措施》(石政办发〔2022〕14号)文件予以废止。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57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