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以及4月2日全县2024年特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减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特险期森林草原防火督导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4年4月3日—5月31日
二、督查对象
各乡镇、林场
三、督查内容
(一)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是否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基层一线护林末端责任落实。
二是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专题安排部署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是否不少于两次,解决制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难题是否不少于两件。
三是是否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责任是否明确,人员是否在岗。乡级林长是否每月巡林不少于1次,村干部、护林员是否开展常态化巡林。
四是是否建立火险隐患台账,对相关排查、反馈的隐患和问题跟踪整治销号。是否能够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责任,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火源管控落实情况
一是是否严格进山入林防火检查,进山入林主要路口是否设立防火检查站点,严格执行登记制度,严防人员、车辆携带火源进入山林。是否设置使用防火码。
二是是否建立特殊人群名册,监管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对坟头墓地信息统一登记建档,祭扫时间安排专人精准盯防监管。是否加强农事用火管理,严禁非法在林缘、林内燃烧杂草、秸秆等用火行为。
三是辖区所有护林员是否按要求使用GPS巡查系统开展护林防火日常巡护,是否按要求建立巡逻检查记录和阻止野外用火记录。
(三)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一是是否适时发布和张贴封山禁火通告,落实《吕梁市森林草原火情管控奖惩办法(试行)》。
二是是否扎实营造防火氛围,在重点山头、林区卡口插树防火旗,在醒目处张贴封山禁火通告,并在路口、卡口、墙壁等位置书写悬挂防火标语,派出宣传车深入镇村街道,通过大喇叭播放宣传信息。护林员是否佩戴红袖章、小红旗巡查巡护。
三是是否严格入林管理,牧工、春耕生产人员等入山入林是否发放宣传帽、红袖章、小红旗等。是否发放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倡导文明祭祀,推广集中祭祀等做法,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四)强化基础建设落实情况
一是是否落实经费保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予以支持。
二是每年是否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均不少于两次。
三是是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职责任务是否清楚,有无值班记录、有无瞒报、迟报森林火情(灾)现象。森林草原防火人员离开防火责任区域是否及时向上级请假报备。
四、督察方式
由县级林长牵头,抽调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专人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森防办(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政府督查室对各乡镇及林场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林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即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防火巡林检查,全面扩大宣传范围,确保全面动员森林防火工作,扩大宣传范围,仔细排查隐患,严格管控火源,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已部署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织牢织密森林草原防火网。
(二)各督查组要严格对照督查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当场提出整改意见,交由辖区政府负责督促落实整改销号。同时,要总结各乡镇森林防火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走深走实。
(三)各督查组、专项督导组要在清明、五一和高火险期加大督查力度和频次,其余时间段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各督查组、专项督导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纪律要求。督查期间如遇突发火情,要迅速赶赴火场指导,协助当地科学应对处置。
(五)各督查组要于5月31日将督查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县森防办呈报县森防指主要领导。专项督导组要将督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政府主要领导,并将结果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附件:县级林长包联区域督查表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县级林长包联区域督查表
县级林长 | 包联督导责任区域 |
张帅 | 和合乡、国营林场 |
呼文军 | 罗村镇、龙交乡 |
郭登文 | 裴沟乡、曹家垣乡 |
王鹏 | 义牒镇 |
李海燕 | 小蒜镇 |
张小健 | 辛关镇 |
袁红青 | 灵泉镇 |
咨询电话: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57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