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统筹药品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县政府决定成立石楼县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全县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分析全县药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药品安全战略;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和规范;考核评价县级有关部门;督促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为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指导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研究推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措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张鹏耀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主任:袁红青 政府副县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刘小平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 局长
王 刚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孟晋军 县法院副院长
杨怀志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冯王应 县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李 娟 县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邢永红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张石明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主持日常工 作的副局长
郭小兵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司法局局长
王喜平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持日 常工作的副局长
任小军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持日常工的副 局长
刘保荣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主持日常工作的 副局长
张乃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任建伟 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局长
马晋军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爱忠 县医保局局长
王建生 县财政局副局长
高寄州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三、其他事项
(一)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刘小平(兼),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及时向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委员会决定事项落实情况;承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委员会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参加人员为委员会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石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5722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