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楼县预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中共石楼县委巡察办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主要职责
(一)传达贯彻县委和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县委和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巡察整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
(五)对巡察组组长库、巡察工作人员库和巡察专业人员库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进行沟通联络、工作协调;
(七)指导县委巡察工作;
(八)负责与市委巡察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九)负责巡察工作的后勤保障和巡察资料的统一保管;
(十)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石楼县委巡察办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三、2020年预算收支及增减情况 全年预算收入为11310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18%;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6583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442700元,包括办公费80000元,印刷费20000元,电费5000元,邮电费10000元,差旅费160000元,维修维护费50000元,劳务费20000元,工会经费2700元,福利费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元;(3)资本性支出30000元。本单位2020年采购预算为3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四、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情况 本年预算7.5万元,较上年增加25%。原因说明:2019年由于业务需要,新调入一辆公务用车,相应的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有所增加。
五、国有资产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共有资产414345.59元,其中固定资产286827.5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30000元,主要购买货物包括a4 纸、打印机、家具等。
七、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
八、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 财政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9.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