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政法委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石楼县政法委委员会,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石楼、法治石楼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反邪教、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完成市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全额财政拨款,内设机构:政工宣教科、法制办、政法检查科、扫黑办、矛排办、护路护线办、办公室、财会股等。
单位人员基本情况:本单位人员共计87人,其中公务员10人,处级1人,正科3人,副科2人,科员4人;事业全额编制9人;政法专干58人;其他人员1人;遗嘱补助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单位所有人员全年工资由财政全额拨付。
二、预算情况
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石楼县政法委无下级预算单位,所以本级预算公开就是汇总预算。
三、2021年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收入4255200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76%,情况说明:新增政法专干33人。
四、2021年预算支出情况
1、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1年我单位预算支出4255200元,较上年减少3.7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91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7800元,较上年减少48.99%(情况说明:节约成本压缩开支);其他资本性支出460400元,较上年增加34.84%;(情况说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法制中心建设),用于办公设备采购。不包括工资调档晋级增加费用。
2、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978700元,其中:办公费106000元,印刷费130000元,电费120000元,差旅费50000元,邮电费59600元,维修(护)费30000元,培训费60000元,劳务费150000元,工会经费5700元,福利费30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7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元。
3、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本年度采购预算490400元,其中460400元用于办公家具、设备及软件采购,30000用于办公耗材采购。
4、国有资本情况
截止2020年底本单位共有国有资产1178644元,其中:家具用具242866元,通用设备886163元,专用设备49615元。
5、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单位预收“三公”经费预算20000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具体明细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公务接待0批次。
3.“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本年累计2 万元,较上年持平。
六、部门决算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7、201(类)3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以上是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经石楼县财政局审批年初预算安排情况,现面向全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中国共产党石楼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