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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0-05-26 10:43 来源:石楼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放大 正常 缩小

 

石楼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根据《预算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石楼县农机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841定我县农机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

  ()研究拟定全县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指导农机、牧机、植保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用机械的产品结构调整,促进各类农业机械的应用和普及,提高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

  ()负责农机行业的科学研究;指导农机行业科技成果的鉴定、审核、申报和科技开发及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农机行业教育培训、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负责规划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工程开发、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

  ()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农用航空器、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使用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试验鉴定、认证管理及推广等工作的服务;协助组织实施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工作;协助处理道路外农业机械事故,参与其他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及其配件的销售、农机维修网点的规划建设工作。

  ()管理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负责全县农机行业统计;指导农机信息及网络建设工作。

  ()负责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农机供应企业的有关工作。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单位为一级预决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单位预算即为汇总预算数

   二、2020年部门总体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农机局2020 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4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36万元。 比2019268.72万元,减少53.54%。主要原因:2019年底乡镇农机人员编制及工作回到各乡镇。

(二)支出情况。

农机局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 144.36万元。

  本年支出按支出科目分类:农林水支出万元144.36,比2019268.72万元, 减少了53.54%,原因是2019年底乡镇农机人员编制及工作回到各乡镇,工资部分也归各乡镇统一管理。

  本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44.36万元,比2019268.72万元 减少了53.54%,主要原因:2019年底乡镇农机人员编制及工作回到各乡镇,工资部分也归各乡镇统一管理。

项目支出 20万元。与201930万元相同,减少6.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农机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573万元,比2019年支出数36.1596万元,减少2.1%。主要原因:办公成本逐步减低。其中:办公费5.0397万元、印刷费2.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费2万元、福利费2万元、工会经费0.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6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5.7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8万元。

  农机局 2020年“三公” 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 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元。 比上年0万元,较上年增加0 %。公车改革后,我单位不涉及任何“三公”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及固定资产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8万元,主要为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

五、国有资本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支出3.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3.8万元

六、本单位无公车,不存在公车运行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 年农机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万元,用于田间机耕道的维修,预计维修乡田间道路8公里,确保农机具可以正常安全的进行运作,并且通过生产条件改善带动农业发展,已达到增产的效果。

  八、本级汇总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九、部门预算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 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6、“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7 213(类)0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服务。

   213(类)01(款)06(项):指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213(类)01(款)22(项):指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213(类)01(款)24(项):指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十、附: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020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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