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情况
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罗村镇东石羊村张瑞生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案。
罗村镇东石羊村村民张瑞生未经批准于2020年7月21日违法建房占用耕地面积0.45亩,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8月1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石自然资处字〔2020〕第003号),对其违法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责令拆除地面建筑物,恢复耕种。张瑞生于2021年2月5日至2月11日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600平方米,恢复耕地0.45亩。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加大行政执法巡查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加大打击力度,强化舆论宣传,向社会传递政府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石楼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