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石政发〔202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及红色革命文物遗址调查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毕士悌将军养伤处等共21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单位配合文物部门做好所辖境内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附:石楼县第五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1)(1).xlsx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石楼县文化和旅游局 5722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