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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没收违法建筑的决定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3-06-19 17:25

石楼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现对石楼县文化和旅游局违法占用辛关镇张家坡村集体土地40.65亩(其中农用地39.74亩、未利用地0.91亩)修建黄河奇湾基础设施等建筑物面积24355.7平方米予以没收。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3年619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573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