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石楼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续管护的管理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抓好贯彻执行。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楼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续管护的管理办法
长期以来,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重建设、轻管护情况,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标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农建发﹝2019﹞8号)文件精神,项目建设与工程管护机制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为确保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既建得好又管得好,根据我县实际,现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范围
2019年以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在村委及未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在村委。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标准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使用资金为项目所在村委的光伏收益资金。按照高标准农田管护文件的相关要求,暂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资金投入总额的1%计提使用。
四、资金管理
该资金专项用于高标准农田工程的管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在工程设计使用期内的公益性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及设备的日常维修,必要的小型简易管护工具和运行监测设备购置等。
五、建后管护
建后管护是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和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等进行管理、维修和养护工作。
六、管护要求
1.确保农田表层耕作土壤不被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梯田田坎完整。
2.灌排站、机电井、灌排沟渠、输水管道、配套建筑物、灌溉设备完好且无安全隐患,满足规定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和排水要求。
3.路面平整、路肩完好,能够满足农用运输车辆和农业机械的正常通行。
4.农田防护林保存率达到85%以上,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5.输电线路、变配电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完善,运行安全。
6.农田建设其他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六、管护主体及责任
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在村委为管护主体,必须按照管护要求和相关的管护办法,认真履行管护职责,切实做好管护工作。如因管护不到位,造成高标准农田相关设施损坏的,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议
乡镇各村委实施的宜机化改造、坡耕地项目形成的高标准农田的管护参考本办法执行,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石楼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5729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