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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石楼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年中调整)》,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领导小8月25日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3830

此件公开发布

石楼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年中调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按照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财农〔2022〕84号)要求,为管好用好过渡期内涉农资金,确保涉农资金整合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巩固脱贫成果规划、项目库建设及2023年可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振兴的乡村,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项目规划、完善项目申报程序、集中财力重点打造、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从制度层面解决目前涉农资金种类繁多、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从而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目标任务

(一)资金使用突出支持重点

落实“四个优先”,优先支持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显著的特优产业;优先支持脱贫村通过农业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优先支持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增收;优先支持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支持有机旱作农业等产业项目,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支持发展设施农业、果药茶、畜禽规模养殖等,保障菜篮子供给;支持三大战略、五大平台、园区建设等,促进主体倍增。

以农业产业发展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和民生类的涉农资金为切入点,集中涉农资金重点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乡村振兴重点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和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使资源要素聚集、集中,从而实现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通过涉农资金的整合,逐步建立“决策民主严谨、投向科学合理、监管规范严格、运行有序高效”的涉农资金管理新机制,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二)产业项目占比

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发展壮大乡村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65%以上,并逐年递增。

(三)资金重点投资区域

投入资金以30个拟保留行政村为重点,发展产业及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安排示范乡镇及示范村及农户庭院经济发展;落实好《石楼县支持农户自主发展产业奖补办法(修订)》(石政办发(2023)7号)文件精神,扶持脱贫户及“监测户”新发展的中草药种植、菌类种植、大田蔬菜种植、沙滩红薯、红枣核桃嫁接改良、蜜蜂养殖、舍饲养兔等产业奖补。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点打造,突出亮点。紧紧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乡村振兴要求,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方式,促进涉农资金向乡村振兴重点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等集中,形成资金的规模效应,打造工作亮点,促进乡村振兴。

(二)坚持提高效益,促进发展。整合涉农资金的政策、制度以及具体措施的制定,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选择便于整合的领域先行突破,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合范围。充分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四、统筹整合资金来源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协同使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组办发[2022]25号)文件执行,中央、省级财政安排的省农业农村厅管理的农业资金和省乡村振兴局管理的衔接资金协同范围;市、县财政拨付的整合范围内的涉农资金及结余结转资金。做到应整尽整。

.统筹整合资金情况

我县年初计划整合3.5亿元,截止目前到位整合资金30816.62万元,其中衔接资金30181.62万元,即中央衔接资金13256万元、省级衔接资金3689.22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1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8786.4万元、县级资金4450万元;整合各涉农部门资金635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项目调整情况

(一)调整前情况

3月报备时库存项目430个,总投资50556.85万元,其中需整合资金49894.85万元、自筹资金20万元、其他资金642万元。安排建设项目257个,使用整合资金1934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1962万元、省级衔接资金2928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10万元)、县级衔接资金4450万元。

(二)调整情况

净增项目93个,增加总投资11774.43万元,其中需整合资金10888.42万元、自筹资金53.8万元、其他资金832.21万元。

(三)调整后情况

项目调整后,目前库存项目523个,总投资62331.28万元,其中需整合资金60783.27万元、自筹资金73.8万元、其他资金1474.21万元。按项目类别分:产业发展项目310个投资28532.801204万元,其中需要整合资金28427.001204万元、自筹资金73.8万元、其他资金32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78个投资31652.753796万元,需整合资金30210.543796 万元、其他资金1442.21万元;就业项目34个需整合资金1686.725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教育)1个需整合资金459万元。

七、整合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资金安排情况现已经安排建设项目364个,使用整合资金30816.62万元,其中衔接资金30181.62万元,即中央衔接资金13256万元、省级衔接资金3689.22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1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8786.4万元、县级资金4450万元;整合各涉农部门资金635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按项目类别分:产业发展项目233个投资14839.801204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98个投资13891.093796万元;就业项目32个需整合资金1626.725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教育)1个需整合资金459万元。目前单位资金全部匹配到相关项目。

资金支付情况:截止目前支付资金20850.720432万元,其中支付整合资金20052.920432万元,占整合资金的65.07%;支付四级衔接资金19773.325922万元,占四级衔接的65.51%;其中支付中央衔接资金10116.437662万元,中央资金支付率为76.32%。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措施

要持续抓好项目库建设。认真研究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主动找差距,找准发力点,抢抓新发展机遇,以项目建设为牵引,动态调整和完善项目库建设,以“分秒等不起、时刻坐不住、处处慢不得”的效率意识,加快推进项目规划、立项、论证等前期工作,不断充实壮大项目库。要加大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力度。加强分析研判,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分管领导周调度、政府常务会月分析、县委常委会季研判”工作机制,动态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深入分析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科学研究制定解决办法,着力解决牵头单位、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不贯通、补位不到位等问题,督促保障项目按节点加快推进,确保项目有效落地。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作风建设,将重大项目建设作为主责主业,建立完善“项目谋划、项目审批、项目建设”全过程闭环督导督查机制,对不作为、慢作为影响项目推进效率的行为,要严格督查、限期整改、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举措科学合理、务实细致。要强化要素保障,要加强与上级部门衔接沟通,主动出击,在规划设计、产业发展、环境提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把上级的利好政策转化为推动石楼高质量发展的真金白银,从而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项目服务效率和水平,真正为项目建设创造优良的施工环境。县级领导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对包联项目,要主动过问、督导、研究,经常深入项目建设第一线,了解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带动全县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要带着感情谋划项目、推动项目。以对石楼发展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项目建设上来,进一步通过项目建设统一思想、鼓舞士气、凝聚人心,奋力谱写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坚持信息公开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按照“两个一律”要求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

1、公示内容: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类别、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年限(周期)、项目总投资及来源结构、项目补助标准、受益人口数、效益目标、项目主管单位及责任人、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备注说明。

2、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天。

3、公示要求:实现县、乡、村三级公示。县级在政府网站,乡(镇)用版面进行室外长期公示;村级在村公示栏内公示。乡村公示要有场景化影像资料,有关公示资料报县乡村振兴局。

(三)加强责任落实

县财政局负责涉农资金的整合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建立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库及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现代农业园区或龙头企业审核认定工作。财政部门会同审计等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有关单位)负责项目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

(四)严格项目监管

由县督查部门牵头,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财政局、审计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按要求报账。

(五)落实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贯彻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晋发改赈发2021〕121号),在实施项目时尽量采用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农村劳动力参与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原则上不得低于中央和省级投资总额的15%),并做好务工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在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要提供劳务报酬的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名册,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六)做好项目评估和绩效考评

健全完善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县财政局对各类专项资金进行综合绩效考评,根据制定的资金使用方案、任务完成计划和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对项目建设质量优、支出进度完成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并给予项目支持。对项目建设质量差、支出进度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被省市县检查通报的单位,减少下年度项目和资金数量。通过有效的绩效考评机制,确保全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附件:石楼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情况表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年中报备表 (1)



图解:关于印发《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年中调整)》的解读

政策咨询:乡村振兴局   5722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