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审批<石楼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石住建字〔2018〕1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石楼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程序和内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社会资本,并代表县政府履行监管责任。
三、在项目ppp合作期限内,县政府向社会资本支付费用要列入县财政预算,你单位要及早和县财政局沟通配合,按程序申报。
四、在项目实施中,若确需变更相关内容,需报县政府审批。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