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楼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24〕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石楼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楼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山西省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吕梁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防灾减灾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
(一)2023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3年,我县经历多轮强降水天气,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始终牢树“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决策部署,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动谋划、真抓实干,全年未发生伤亡事故。
(二)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工作
1.领导高度重视。2023年我县充实加强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力量,建立健全了各乡镇防治工作组织机构,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狠抓落实,特别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防治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确保了该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2.责任落实到位。一是自然资源系统狠抓责任制度配套,推动专群结合,防治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年初组织与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落实了防灾责任,责任状签订率达到100%,做到了隐患“点点有人抓”。二是根据对汛前排查出的隐患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告知通知书》送达防治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自然资源所会同乡(镇)政府把60余份“防灾工作明白卡”与“防灾避险明白卡”及时发放到监测单位、监测员和受威胁村庄(居委)群众手中,做到了“两卡”发放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认真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信息在第一时间上报,全年没有出现次生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四是国土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70余条,初步实现了灾害天气“预警电话到村、防治责任短信到人(监测员)”的工作目标。五是全县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参加演练人数达900余人。六是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宣传教育群众近450人次,聘请省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全县县、乡、村、企业、隐患点监测人员共400余人集中进行了地质灾害防治专题培训。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2024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1.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背景条件。我县地处黄土高原吕梁山西麓,地形起伏高差大,地质构造条件复杂,年降水量集中,形成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动力条件充分,自然地质灾害极易发生,由公路等设施建设引发的崩塌、滑坡等人为地质灾害也时有发生。我县地质灾害具有分布广、数量多的特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58处(合并后的隐患点数),受灾害威胁的人员8316人以上,财产23275万元以上。25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全县9个乡镇均有分布,全境都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随着地质构造条件的不断变化,加之雨季降水外因影响,新的地质灾害隐患还会出现,需进一步排查、核查。
2.2024年全县降水趋势预测。根据县气象局预测:预计2024年全县降水量450mm-630mm,与2023年同期比较偏多1-2成。
3.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当前,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部分农村个人自建房屋等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切坡修建、挖方填方、取土弃土等工程,极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形成新的人为地质灾害隐患。
(二)预测结果
1.地质灾害活动水平。根据我县地质环境背景特征、地质灾害时空分布、发育特征、近几年活动频率及活动强度,结合2023年气候趋势、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活动和地质灾害治理现状,预测2024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数量与2023年相比略有下降或持平。
2.地质灾害高发时期。全县地质灾害高发时期主要有两个时间段。一是春季土体解冻期。由南往北气温升高、土体解冻,受土体冻融及土体中的地下水作用的影响,易发生坡体崩塌与滑坡灾害。二是主汛期的6~9月份。6~9月份降水量占年总降水量的70%以上,地质环境脆弱的地区在强降雨条件下突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大。10月份后由于汛期降水量大,土体饱和,累加秋雨,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加强会商研判,科学部署防灾工作
各乡(镇)要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住建、交通、水利、应急、气象、地震等部门年初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合理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并结合降水趋势、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及地震等情况,定期、及时组织趋势会商,分析预测灾情险情和重点防治方向。
(二)加强调查排查,助推风险源头管控
要立足于全年全天候防灾,高度关注冻融期、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突出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加强督促检查,压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技术负责人“三个责任人”责任。持续深化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实效,大力发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和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的专业优势,组织协调交通、住建、水利、教育、文旅、卫健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对黄土地区人口密集的城乡结合部、学校、医院、厂矿、各类移民新村、新建小城镇、山体边坡住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重要交通干线、重点水库库区、工矿场区、施工工地、临时工棚、施工便道、高陡边坡地震影响区、冻融影响区、山区削坡填沟建设的居民聚集区及旅游景区景点进行全面排查;既要对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精细排查,更要注重发现新的隐患点,做到隐患点“动态调整、动态管理”。督促县级主管部门组织矿山企业矿业权人,对采空区、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及可能引发的崩塌、滑坡等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实施中央资金安排我县地质灾害高风险区精细调查项目,查明各类隐患及斜坡的结构特征和动态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风险区,提出风险管控对策措施,为地质灾害风险双控、防灾减灾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基础依据,全面支撑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
(三)加强监测预警,提升科技防灾水平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强化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 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全覆盖,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和“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继续扩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应用范围,新建27处地质灾害隐患普适型监测预警项目(包括灵泉镇、裴沟乡、小蒜镇、辛关镇、和合乡),提升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能力。实现对全县高风险区域基本全覆盖,对隐患点可能发生的险情实时监测、提前预判,减少潜在人员伤亡风险。
(四)加强综合治理,提升防灾减灾成效
县级政府要统筹资金,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把避险搬迁作为首要防治举措,能搬则搬、应搬尽搬。推进国债资金立项的600户(全县)农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要明确时间节点进度,确保6月底全面开工。对无法纳入搬迁避让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实施国债资金立项的2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灵泉镇东庄村中学渠和塌底村井子沟),项目于2024年12月底前主体工程竣工。
(五)加强协调联动,做好防灾应急处置
县级自然资源、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要做好协作联动,畅通预警预报渠道,不断扩大预警预报发布范围和信息传播覆盖面,不断提高预警预报水平,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做好应对极端降水天气和地震等突发情况的准备,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高效开展处置工作,落实值守值班制度,补充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出动、巡查排查和监测防范车辆。严格落实《山西省强降雨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撤离响应机制》,压实县、乡决策和撤离主体责任,对遭受强降水严重威胁的区域,强化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紧急避险转移。在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级政府要安排专人对高危隐患点进行驻点值守,做好临灾处置。汛期“七下八上”重点时段,要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和专业技术支撑单位驻县进村,加强技术指导,做好支撑服务。要加强值班值守,强化信息报送,严格遵守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及信息报送流程,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 情险情,在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确保信息报送时效性和质量,做到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
(六)加强培训演练,增强全民防灾意识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认真总结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大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宣传频率,提高人民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培训:县级负责组织乡级政府分管领导及地质灾害防治骨干培训,进一步提高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和协调管理能力县级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内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全员培训,县级政府在汛期前,要组织对乡、村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要因地制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应急避险演练,使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熟知避灾地点,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汛期,地质灾害高易发的县级政府要组织一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进行以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不断提高各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响应、抢险救援和后勤保障能力。
(七)加强管理创新,全面提升防灾能力
建立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治体系,明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防御工程标准,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充分利用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在现有运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控体系基础上,综合考虑地质、地形、诱发因素、承灾体等因素,继续推进防控方式由“隐患点防控”逐步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技术支撑体系,形成完善的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制度机制,创新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工作模式,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闭环管理,实现管理与技术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严格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当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要及早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严格责任分工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成员单位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自然资源、应急、水利、住建、交通、教体、文旅、卫健等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防治工作,进一步建立联防联控的日常联动协调机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考核问责,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大经费投入
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群测群防、隐患调查排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及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等装备。要严格落实《关于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的实施意见》,将签订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协议作为专项任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省内地质勘查队伍现有专业优势和社会力量的作用,逐步解决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少、防治能力不强、技术装备差、业务基础薄弱等问题,不断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四)强化应急值守
全面加强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并进一步扩大预警预报覆盖面和影响范围,不断提高预警预报精准度。落实值守值班制度,补充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出动、巡查排查和监测防范车辆。在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安排专人对高危隐患点进行驻点值守,强化临灾处置能力,并积极委托具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做好隐患排查等工作。
附件:
石楼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名单
组 长:张 帅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张冬春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宁文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高建宏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郑世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石明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田建军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霍光俊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任小军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张小军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马晋军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高巩彦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副局长
李爱忠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贺雨生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
孟玉明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任建伟 吕梁生态环境局石楼县分局局长
张伊林 县气象局局长
李文博 县公安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宋东明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夏安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剑峰 县公路段段长
韩晋军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翔羽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贾亚斌 县联通公司经理
赵 晋 县电信公司经理
杨 乐 县移动公司经理
王天翔 县电力公司经理
曹六则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服务中心主任曹六则兼任,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政策咨询: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573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