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罗村镇罗村郑秀花地质灾害搬迁未落实及占地补偿问题 | |||
| 标题: | 关于罗村镇罗村郑秀花地质灾害搬迁未落实及占地补偿问题 | 写信日期: | 2026-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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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石楼县罗村镇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6-06-23 |
| 信件内容: |
我是石楼县罗村镇罗村村民郑*花,现反映两项问题:目前为了方便市民,开通了城际客运(拼车),但是发现几乎所有拼车司机开车都有一个不好的习惯:边开车边发微信、看视频,希望监管部门统一规划要求车内安装360监控,杜绝司机在开车期间看视频发微信,打电话要求戴耳机,拼车几乎都是7座车,安全隐患较大,希望高度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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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首先感谢您对石楼政府网的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联系相关单位,现答复如下: 经实地核查了解,郑*花本人及子女已在文水县定住二十余年,老宅虽位于地质灾害隐患点但长期闲置,无人居住,不符合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安置条件。护边工程的治理中,当时与郑*花及子女达成口头协议,郑*花本人同意栽树及补偿标准,并现金补偿1500元。 希望您继续关注石楼政府网,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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