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山西加快转型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十五场发布会,同时也是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专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委农办专职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新闻发言人张软斌表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任务。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权益,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近年来,在深化农村改革重点任务中,我省紧紧围绕赋予农民更充分的财产权益,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扎实做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等合法权益,让他们放心进城落户。”
保障土地承包权。我省扎实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省共确认家庭承包地面积5204万亩,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511万份,让包括进城落户农民在内的承包农户吃上了“定心丸”。下一步,将按照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要求,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确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权保持稳定。同时,引导支持进城落户农户,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保障宅基地使用权。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等规定,聚焦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对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同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其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下一步,我省将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有效途径,加大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力度,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保障集体收益分配权。目前,我省已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颁发了股权证书,实施了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行动,千方百计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有2300多个集体经济组织实现了收益分红,包括进城落户农民在内的广大农民得到了实惠。下一步,将持续巩固拓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多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健全集体资产监管体系,规范产权流转交易,完善收益分配办法,探索进城落户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退出的途径,切实保障好进城落户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王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