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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5-01-14 16:58 来源: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和《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58-572229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6条,其中:住建交通工作动态3条,及时向社会展示了住建和交通领域项目建设进展、行业管理举措等方面的最新情况,让公众了解到城乡建设与交通运输工作的动态过程;部门决算预算2件,清晰地呈现了本部门的财务收支状况和预算安排,增强了财政透明度;年度报告2份,对本部门年度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与分析,为公众监督和了解部门工作成效提供了重要依据;沟通交流9条,有效促进了与公众的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提升了公众对本部门工作的参与度和理解度。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真实性与安全性,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和住建工作实际,我局严格对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在审核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仔细审查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与严肃性,同时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及程序等方面合理规范,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切实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权利。

(五)监督保障

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明确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制度建设,不断优化信息更新与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发布行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方面,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住建交通领域的重要政策解读不够详细,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另一方面,信息公开渠道的多样性和便捷性还有提升空间,虽然已通过部分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但在利用新兴媒体和移动端应用方面相对滞后。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组织专业人员编写详细、易懂的解读材料,并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确保公众能够准确理解政策内涵;二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推送住建交通领域的最新信息,提高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覆盖面;三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专题培训,使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熟知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问责等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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