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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用地专项检查 排查方案

来源: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3-12-21 10:33:12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省纪委监委对吕梁市安全生产领域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根据市政府10月13日会议精神和吕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班《关于做好吕梁市安全生产领域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危险化学品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及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吕梁市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用地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决定从既日起在全县开展危化品行业用地、规划手续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二、工作要求

(一)整治范围。结合《关于做好吕梁市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用地专项检查的通知》附件《吕梁市化工企业清单》,我县主要对相关加油站、加气站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全面清查治理。

(二)工作原则。

1.属地整治、分级负责。我局执法队、规划股、监察股抽调人员会同应急、工信、公安、住建、生态、交通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危化品(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加油站、油库、加气站、其他储存)行业的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企逐宗建立用地情况台账。

2.实事求是、依规认定。既要充分尊重当时的特定历史,又要综合考虑当前的实际情况,合情合理认定违法用地行为,严格把好政策关,力求做到有理有据。

3.遏制增量、消化存量。坚决遏制新的违法用地行为,一旦发现,严厉打击,追究到底。对现有存量违法,按照整治进度要求,区别不同类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综合治理,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4.依法依规、从严整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等专项行动,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反规划等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并制定整改措施,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应当取缔或拆除的及时报告石楼县人民政府予以取缔或拆除复垦。对符合《吕梁市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用地报批的规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工作扎实推进,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执法大队、监察股、耕地保护股、规划股、利用股、地籍股、测绘股、各中心所负责同志积极配合该项工作,做好对违法用地的摸底、认定、排查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国土中心所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专门队伍,强化日常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采取“劝拆”“帮拆”等措施拆除新增违法建设。对已经建成和正在建设需认定的违法建设,执法监察股、国土中心所要及时进行现场核实,认定后属违法建设的要立即查封施工现场。

(三)深入查找问题,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及下一步措施)及台账务必于每月13日、28日上报市局。

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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