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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统计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4-03-26 16:39 来源:石楼县编办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条根据《中共石楼县委办公室  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楼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石办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石楼县统计局(以下简称县统计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县统计工作规章、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全县的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县级国内生产总值;综合协调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根据国家、省、市的部署,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县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全县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六)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八)依法申报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一)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县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保密、信访、综治、工会、车辆、固定资产、学习等日常管理和运转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全县统计政务信息的综合传递与反馈,检查指导各部门统计动态;草拟全县、全局性统计工作报告,通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文件和报告,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承办机关责任制考核;负责全县统计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承办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相关工作统一管理全县统计调查任务的统计经费;负责本局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统计系统经费和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经费的财务管理与监督。

(二)法制股。开展统计政策研究和统计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地方统计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检查、处理县内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办理统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其他法律性工作。

(三)统计综合业务股。完成单位名录库的维护和更新工作,为各项调查任务提供翔实、可信的基本单位情况;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接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调查任务;完成上级调查队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完成各项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现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产业发展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服务业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保险、证券、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全县统计信息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全县统计信息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统计数据处理与管理工作,建立全县统计数据库;负责组织全县统计信息技术应用与技术开发工作,指导全县统计自动化业务工作;负责全县统计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与管理;负责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大型国情国力调查的数据处理工作;管理维护统计信息网(内外网)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进行全县能源平衡统计与核算;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农业一次性调查和专项调查,完成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农村统计报表的上报任务,积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做好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的开发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核酸检测股。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指导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并对其核算结果审核评估;组织全县投入产出调查。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组织经济、社会等各类信息编发;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定期整理、编辑国民经济核算以及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资料。

第五条县统计局行政编制6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第六条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石楼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323日起施行。


附件1

领导信息

郭瑞平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张瑞平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单位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 春夏15:00—18:00 秋冬14:30—18:00 )

联系电话:0358—5722496

单位地址:石楼县政府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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