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辛关镇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辛关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经营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25-09-23 10:25 来源:辛关镇人民政府 放大 正常 缩小

各村集体经济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入管理,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辛关镇农村集体组织资产经营管理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辛关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1日

辛关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

经营管理制度(试行)

1、村级集体企业、鱼塘、铺位、山地、荒坡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水利设施、道路、学校等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发包,要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议或“四议两公开”讨论决定后,实行公开招标发包。

2、村两委干部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利用不法手段取得经营权或承包权,不得利用职权指定承包单位或个人。

3、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承包合同的管理,所有承包合同均要经镇经营管理部门进行鉴证,要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承包合同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并对承包项目、承包量和金额指标等,实行造册登记。每年对承包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于即将到期的合同,要在承包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内,认真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清收到期的承包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纠纷。

4、对承包方不按期缴纳或拒交承包款以及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他人的行为,要及时终止合同或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

5、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统一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帐。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小组对集体资产的增减变化检查考核等情况实行定期公开张榜,接受群众监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