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
为进一步规范光伏公岗设置与管理,充分发挥光伏产业到户帮扶力度,促进脱贫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对光伏公益岗位设置实施动态管理 ,坚持“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一、村级公益性岗位设置内容
各村公益性岗位可根据实际需求设置九大类,包括:电站管护员、乡村网格员、便民服务员 、政策宣传员 、保洁绿化员 、养老护理员、信息统计员 、资产维护员 、安全管理员 。结合村里实际需求和任务量,每个岗位可以设置多个人员承担。每个村公岗数量控制在村常住人口的20%以内,优先吸纳脱贫户、监测户实现就近就地就业。不可设置以上九类以外的公益岗位。
村级公益性岗位条件:
1、必须是居住在本村的村民,外出务工不能设置岗位;
2、一般年龄应在18周岁-69周岁之间;超过70周岁以上的在岗人员,每年要安排进行身体健康体检,确保当前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岗位需求。
3、要有履职的能力。(如丧失劳动能力 、精神疾病、特殊残疾人不得定位公益性岗位人员);
4、脱贫户、监测户岗位人数不低于50%;
5、光伏公益岗位不得“ 一人多岗”;
6、移民户人员不能设置公益岗位;
7、已在其他县直部门设置岗位人员不得在村兼任公益岗位。
8、不可替岗(父岗子干)
二、公益性岗位设置的规范化
要依据岗位不同 ,明确岗位职责、制定考核办法 。所有聘用人员都要签订聘用协议,每个岗位都要有考勤监管,监管记录由专人记录 ,村委根据考核记录制定公益岗位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 ,交由乡镇审核 ,审核后进行发放。
三、公益性岗位设置的程序化
首先由县统筹、乡负责、村落实、户受益,各村负责列出本 年度公益性岗位的需求,然后实行户申报、村评议公示、乡审核、县备案的公益岗位确定程序。
四、公益性岗位考核
依据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对村级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化管理,村委要结合本村实际,坚持平时考核与集中评定相结合原则,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无正当理由完不成任务的,扣减当月岗位工资;对聘用期间发生重大失误 ,群众反映强烈的 ,及时给予撤换调整; 对考核称职及以上的继续聘用,真正让胜者留、平庸者下、积极者进。
五、工资确定与发放形式
村光伏公益岗位工资待遇每月 300-1800 元 ,根据岗位劳动 强度,技术含量和村集体光伏帮扶收益等因素,每个岗位工资发放标准,由村级组织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确定。
光伏帮扶产业到村资金,优先保障村级光伏公岗薪资发放。原则上每月发放,最长不能超过一个季度。鼓励为相对固定的光伏公岗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岗位监管
每月对公岗聘用人员工作表现进行公开打分,推奖优罚劣工资发放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村为光伏公岗人员配置统一工装及劳务用品。
光伏公益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协议:(一)不服从管理或严重违反公岗管理制度,不能胜任岗位;(一)不服从管理或严重违反公岗管理制度,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二)连续旷工超过7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
(三)工作标准达不到要求且屡次教育整改不到位的;(四)已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实现稳定就业的;(五)因病或身体状况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六)其他情形不适合继续工作的。
七、对光伏公益岗位设置管理开展监督检查
1 、定期组织对光伏公益岗位设置管理开展监督检查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清退条件不符人员,坚决纠正光伏公岗选聘不严、监管缺失、工资拖欠以及“泛福利化”“人岗不适”“ 一人多岗”“虚设岗位”等问题。
2 、完善光伏公岗人员数据库 ,包括村委会研究记录 、公益岗位人员花名册、聘用人员协议、岗位工资明细表、公告公示情况等资料。
3、光伏公益岗位及村级公益事业劳务支出费用 ,由电站管护员(村级光伏扶贫专员)及时将相关资料报回乡级光伏帮扶项目管理平台工作人员,及时录入省光伏帮扶收益分配系统,数据录入要做到线下与线上保持一致。4、光伏公益岗位设置管理 ,主动接受财政、审计和监察部 门的监督检查 。对利用光伏公岗优亲厚友、虚报冒领 、骗取套取村集体资金等情形 ,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村可根据以上办法,结合本村实际,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设置程序,设置所需要的公益性岗位。制定岗位职责和监管办法,坚持技高多得 ,多劳多得,差异分配原则,激发贫困群众参与公 益岗位和公益事业劳务的积极性。
灵泉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