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低收入人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制度上兜牢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低收入人群全部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实现低收入人群早发现、早救助,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特制定本方案。
一、低收入人口范围
低保、特困、监测户、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家庭成员因残、因病、因学、因意外、因就业不稳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8122元,或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0元且收入连续两年下降的家庭)
二、监测方法程序
坚持个户主动申请、基层干部排查走访、各行业部门预警、舆情信访等多渠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主要帮扶措施
(一)产业帮扶
1.采取给予引导资金、种苗、种子、农药、化肥等方式,帮助低收入人口实施种养类到户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等。
2.通过项目或者衔接资金引导,或者帮助低收入人口将资源、资产与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依靠优势主体的联农带农效应,帮助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3.对符合小额信贷条件、用途,且有意愿的低收入人口帮助其申请小额信贷,解决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难题。
4.帮助有意愿、有需求的低收入人口参与发展产业的技能培训。
5.给予农特产品销售困难的低收入人口消费帮扶。
(二)就业帮扶
1.协助落实“131”就业服务政策。即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推荐至少1个合适的培训项目。
2.结对帮扶责任人利用自己的资源渠道,为低收入人口推荐符合其自身条件的岗位并帮助其就业。
3.针对劳动力匮乏的就业困难低收入人口,帮助其安置在村级公益性岗位上就业。
4.帮助有劳动能力、半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就近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里或上级在本村实施的工程项目等有用工需求的环节务工。
5.协调推荐低收入人口在以工代赈项目中务工。
6.针对未就业的低收入人口家庭高校毕业生,帮助其进行实名制登记,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优惠政策,提供援助、就业信息推送及跟踪等服务。
7.针对有想法有技术的低收入人口创业人员,帮助其接受创业培训,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等,力所能及地为其提供帮助。
8.帮助有需求的低收入人口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实用技能培训。
9.帮助已赴县外务工的低收入人口落实一次性交通费补助;务工的落实稳岗补贴。
(三)教育帮扶
1.协助有就学人员的低收入人口家庭落实资助政策,根据不同就学阶段享受不同的资助政策(在园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普通高中及中职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及免除学费,高校学生享受助学贷款,残疾人教育资助等)。
2.采取个人捐助、部门争取、社会帮扶等方式,对就学费用有困难的低收入人口家庭进行多种途径的教育捐赠。
3.对因家庭原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心理障碍的低收入人口家庭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心理咨询服务。
4.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失学、厌学、弃学的低收入人口家庭学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其复学。
5.对有特殊困难且符合有关规定的低收入人口家庭学生,帮助其进入特殊学校学习。
6.对低收入人口家庭中的“两后生”给予雨露计划帮扶。
(四)健康帮扶
1.引导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对低保、贫困、残疾、监测户落实医保个人缴费补贴。
2.宣传医保报销政策,并帮助其监督落实。
3.协助和监督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家庭享受慢病签约服务。
4.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家庭,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相关优惠政策。
5.落实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6.组织或上门对低收入人口进行体检、宣传健康知识等。
(五)住房帮扶
1.帮助房屋出现安全隐患的家庭进行房屋鉴定。
2.帮助无房户家庭采取租房、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临时性住房安全保障。
3.帮助无房或C、D级危房户积极申报危房改造,并监督政策落实。
(六)饮水安全帮扶
1.帮助低收入人口家庭按照四个达标(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障力)要求鉴定其是否饮水安全。
2.帮助饮水不安全家庭向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并予以监督落实。
(七)残疾人帮扶
1.协助应办证未办证的低收入人口进行等级鉴定和办理证件。
2.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
3.帮助残疾人家庭落实教育资助,对有就学费用困难的家庭给予多途径的教育捐助。
4.对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心理咨询服务。
5.帮助有就业能力的低收入人口落实相关就业帮扶政策(培训、公益岗位安置等)。
6.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
7.帮助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6岁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
(八)兜底保障
1.帮助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户)或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特困供养户),并跟进落实。
2.帮助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资助。
3.帮助低保户、特困供养户家庭申请电费减免政策。
(九)保险帮扶
1.帮助其享受防贫综合保险,发生风险后积极协调落实政策赔付。
2.帮助其购买有用适用的农业保险,发生风险后积极协调落实政策赔付。
(十)普惠性帮扶
1.帮助计算和享受粮食直补政策。
2.帮助符合条件的落实计生补贴。
3.帮助计算和享受涉林政策性补贴。
4.帮助计算和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5.帮助计算和享受种粮一次性补贴。
6.对突发困难的低收入人口家庭协助落实国家救助、临时性救济等。
(十一)其他帮扶
1.实行爱心帮扶。采取节日慰问、日常生活必需品添置、引导各类社会主体进行公益爱心帮扶。
2.实行智志帮扶。帮助调处家庭矛盾,解决不愿赡养、弃养老人的行为。同时鼓励低收入人口家庭树立信心,依靠勤劳致富等。
三、主要帮扶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包村干部、支部书记、第一书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将低收入人口摸排、监测、救助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确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监测预警,救助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村要利用入户走访、公示栏、大喇叭、微信、抖音等形式,开展各样化政策宣传,传达党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关怀,确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强执纪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坚决查处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对因工作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坚决从严从快处理。确保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取得成效。
和合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