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按县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地质地貌山高、坡陡、土松、沟深、渠窄,大多数的村民居住在土窑洞,受持续降雨影响极易诱发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在发生地质灾害时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便于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与救灾工作,特成立和合乡突发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指挥组,乡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应急指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海彦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高保东担任。
应急办公室职责: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的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乡党委、乡政府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督促落实日常事务。
应急指挥组下设应急救援分队,应急救援分队由乡专武部长程鹏负责,成员由乡政府工作人员和基干民兵组成。
应急分队职责: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及时赶赴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救灾;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现场情况,受指挥部委托,全权处理现场各种临时情况;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与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乡国土所负责拟订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明确重点防治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员、各村委安全监测员。
(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各村委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各村委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三)“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各村委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村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三、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文件精神,地质灾害按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四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l、特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四、应急响应
(一)速报制度
针对不同级别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不同的速报制度。
1、发生中、小型地质灾害,乡国土所及村委在12小时内向乡政府及上级国土部门书面上报,乡政府及时报县国土局及县级人民政府。
2、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乡国土所及村委要立即上报乡政府,乡政府应及时速报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
3、速报的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应急措施出现险情后乡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定;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五、各部门职责
(一)协调联络组
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请示,报告灾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任务。
(二)抢险救援组
主要任务是对受灾群众进行现场疏散,组织机械救援等。
(三)应急调查组
主要任务是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的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由乡国土所负责)。
(四)治安保卫组
主要任务是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由乡派出所负责)。
(五)医疗救护组
主要任务是开设现场救护场所,提供救护药品和救护器材,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做好灾后的防疫工作(由乡中心院负责)。
(六)后勤保障组
主要任务是迅速调结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等,安置受灾群众的饮食起居,做好群众的思想安抚工作(由乡民政办、发生灾害村委负责)。
六、责任与奖惩
(一)奖励
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二)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石楼县和合乡人民政府
2023年 2 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