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及意义
1.规划背景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组织编制了石楼县罗村镇、辛关镇、曹家垣乡、小蒜镇、龙交乡、义牒镇、裴沟乡、和合乡、东山林场和介莫林场8个乡镇、2个林场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旨在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2.规划意义
乡镇及林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细化落实,明确乡镇及林场在区域发展中的定位和功能,确保上级规划在基层的有效实施。
乡镇及林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乡镇及林场未来的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基本依据,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二、主要内容
1. 规划定位与目标
明确乡镇及林场发展定位,提出乡镇及林场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实现路径,建立乡镇及林场规划指标体系。
国土空间格局:构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明确农业、生态、乡镇等不同空间的范围和功能,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简称“三线”),明确“三线”空间坐标、界线范围和管控措施。以上位规划分解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和现状村庄建设用地为基础,综合考虑各村庄自身发展条件,统筹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国土空间保护:强调对耕地资源、林草资源、水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矿产资源等的保护,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管控要求。
国土空间开发:涵盖镇村体系规划、建设用地布局、产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和公用设施规划等,引导乡镇的合理开发建设。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提出对国土空间进行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明确工程布局和时序安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国土空间的整体品质。
乡镇政府驻地规划:合理安排乡镇政府驻地空间布局,确定各类建设用地总量和结构;细化落实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各类灾害防治标准和布局要求,对消防设施、防洪排涝工程设施、避震疏散通道、避难场地、人防工程等进行空间落位。
三、公众参与和反馈
1.征求意见的方式
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众征求意见稿,并提供电子邮箱、邮寄地址等反馈途径,方便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2.意见反馈的处理
相关部门将对公众反馈的意见进行整理和分析,充分吸收合理建议,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使规划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