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懋源石楼风力发电项目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现将有关用地规划情况承诺如下:
依据山西省能源局文件《山西省能源局关于下达山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3〕292号),项目申请使用石楼县罗村镇、龙交乡集体土地1.9400公顷。项目用地符合石楼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拟用地项目专项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不占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保护地,不与城镇开发边界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相重叠、冲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10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等文件要求,我县承诺将懋源石楼风力发电项目用地纳入正在编制的《石楼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预支使用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1.9400公顷,我县承诺将该项目布局和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将预支指标计入石楼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规模。
特此承诺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573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