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不断发现经营场所内现场制售食品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问题,为针对性地强化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控制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近日,按照吕梁市局提出的加强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五项措施要求,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在全县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开展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资格管理。强化许可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规范经营场所内现场制售食品的主体资格和经营条件,依法查处不具备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条件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的行为。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在其经营场所内现场制售食品的是否具备与制售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制作场所和销售的卫生、设施、设备等条件,并取得相关食品经营项目许可。如食品经营者利用其他食品销售者的经营场所并以自己名义从事现场制售食品活动的,除检查是否具备以上条件外,还检查其是否单独取得所在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
二是严格规范食品制售人员健康管理。加大对现场制售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人员的健康管理,监督从事现场制售食品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作及直接接触食品的销售人员的健康管理制度,防止有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是严格规范食品制售原料采购。重点检查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原料采购情况,要求现场制售活动的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把好原料进货关,严禁食品经营者购进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原料。
四是严格规范食品制售过程监管。加大对现场制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随机抽查工作力度,监督现场制售活动的食品经营者严格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过程管理,保持食品制售环境卫生清洁,建立和执行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制度和制作配料公示制度,禁止其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其使用以劣质、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对加工原料及制成品贮存条件有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的,应当有具备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设备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
五是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强化现场制售食品的抽检监测,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