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监管

10月1日起,我省降低省定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更新时间:2023-10-24 08:36:51

为延续优化完善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日前,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省定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降低山西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国产药品再注册费每品种由8928元降为4400元,国产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改为备案制,不再收费。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费每品种由25389元降为1.26万元,变更注册费每品种由9765元降为4800元,延续注册费每品种由9765元降为4800元。

此次降低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是我省继2020年降低20%~30%、2022年降低40%后第三次降费。初步测算,本次降低省定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后,5年内可减轻企业负担约3270万元,对我省最大限度保留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文号、鼓励企业扩大生产、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任志霞)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