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699139179—JC—0002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情况的监督检查
石楼县文化局行政检查权力和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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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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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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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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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
699139179—JC—0002 |
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情况的监督检查 |
【规章】《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电总局令第62号)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1.检查责任:根据举报线索或定期对辖区内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情况依法检查,填写《现场笔录》,并告知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 2.处置责任:根据检查情况,违规情节轻微的,口头提出整改意见;违规情节严重的,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一步办理。 3.存档责任:将检查过程中的所有材料及时归档。 4.事后监管责任:口头提出整改意见的,要及时复查整改情况;执法大队进一步办理的,要及时了解办理情况,适时进行复查。 5.其他:法律法规应履行的责任。 |
1.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监督检查的; 2.不依法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职责或者违法违纪,致使调查结论错误的; 3.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4.行政监督检查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法律】《公务员法》第五十三至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62号)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2.通报批评;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责令离岗培训; 5.调离执法岗位; 6.取消执法资格; 8.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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