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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直冠吕梁市企业名称网上申报

012680349-XK-0036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18-08-24 10:35 来源:市监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对辖区内直冠吕梁市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职 权 类 别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行政 许可 

012680349-XK-0036 

辖区内直冠吕梁市企业名称网上申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行政法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第十七条 

【规章】《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局令第7号)第三条。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含企业名称核准);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依法对公司登记申报材料审核、提出预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理由)、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作并送达公司营业执照,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或者取消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二)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二)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或者程序;(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申请不予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核准决定;(五)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申请予以核准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核准决定;(六)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七)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八)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九)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理由;(十)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十一)办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牟取其他利益;(十二)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十三)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十四)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之外,附加有偿咨询、培训、指定中介服务。(十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法律】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至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 【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七、二十四条。 

  

一、行政处理      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 、通报批评; 、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责令离岗培训; 、调离执法岗位 、取消执法资格; 、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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