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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746009984-QZ-0002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18-09-28 16:43 来源:市监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项目 

子项 

行政强制 

746009984-QZ-0002 

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十五条第(二)项 第十五条第(三)项 第十五条第(四)项 

1.审批环节责任:实施前须向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2.实施环节责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通知当事人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制作现场笔录。 3.告知环节责任: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需要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鉴定、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要的期间。 4.决定环节责任:应当根据情况分别制作实施查封、扣押决定书和(场所、设置、财物)清单。需要鉴定、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的制作(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期间告知书。需要延长期限的,制作延长(查封、扣押)期限通知书。 5.送达环节责任:将相关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当事人。 6.事后监管责任:应当妥善保管查封、扣押的财物,严禁动用、调换、损毁。及时查清事实,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无法定依据或者超越法定权限实施查封、扣押的。 2.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扣押的。 3.非法定主体实施查封、扣押的。 4.使用、丢失或损毁扣押的财物,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 5.改变查封、扣押对象、条件、方式的。 6.扩大查封、扣押范围的。 7.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 8.在查封、扣押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受当事人请托,办理人情案。 9.违反规定采取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 10.擅自解除被依法查封、扣押物品的,造成不良后果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一)行政处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理种类。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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