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和责任清单(人事部分) | |||||||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
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行政检查 | 012690408-JC-0001 | 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检查 | 【规章】《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十六条 | 1.检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检查完毕。 移送责任:及时将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检查情况抄送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不在规定时间内检查完毕; 没有或超过规定时间将检查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 【法律】《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第六条、第七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一)行政处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种类。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