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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012680170-JC-0001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18-08-28 09:43 来源:人社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石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劳动部分)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行政检查 

012680170-JC-0001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七条 

1.检查责任:按照规定,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检查。 处置责任: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做出予以行政告诫、公告等相应的处理措施。 移送责任:及时将有关检查情况抄送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 事后监管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调查。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举报人作出不予受理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的决定; .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 监督检查时,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他人利益; 故意隐瞒工作中出现问题;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 

受理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 审查责任:《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晋劳社厅发[2007]98号)第七条决定责任:1、《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第八条;2、《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晋劳社厅发[2007]98号)第八条。事后监管责任:1、《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第二十条;2、《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晋劳社厅发[2007]98号)第一百二十六条 

(一)行政处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国家、省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理种类。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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