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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012680058-QZ-0008

石楼县政府 www.sxshilou.gov.cn 2018-09-18 16:05 来源:公安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石楼县公安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追责形式 

行政强制 

012680058-QZ-0008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1.受理责任:说明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据,按照规定程序申请。 审查责任: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审核把关。 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审批或不予审批的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告知理由。 送达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将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告知当事人。 

1.工作人员少于两人或未向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出示证件的; 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措施的; 没有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没有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没有进行采纳; 行政强制实施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 【部门规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20号令)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十四条 

一、行政处理: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通报批评;暂扣行政执法证件;责令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四、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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