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发展和改革局权责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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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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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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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
012680672-JL-0002 |
对成绩突出的价格监测点的奖励 |
【规章】 《山西省价格监测办法》(2007年省人民政府令第211号)第十三条 |
1、考核评定责任:对价格监测点报送价格监测资料成绩进行客观、公正考核评定;对报送资料及时、准确、全面的监测点给予适当补助。3、表彰奖励责任:对成绩突出的价格监测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确保表彰奖励公平、公正。 |
1、对符合表彰奖励条件的价格监测点不予表彰、奖励的;2、对不符合表彰奖励条件的价格监测点滥发表彰、奖励的;4、在考核评定价格监测点工作中徇私舞弊、谋取私利的; |
【部门规章】《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201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第十二条 |
一、行政处理1、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2、通报批评;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4、责令离岗培训;5、调离执法岗位;6、取消执法资格;7、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四、其他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