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发展和改革局权责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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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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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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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力 |
012680672-QT-0006 |
格调节基金的本级价使用管理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七条【规范性文件】《山西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晋政发[2005]5号)第五条 |
1、对市本级项目责任:对县级价格主管部门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使用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及专家评审结果排序,制定项目预算建议计划上报市价调金管理领导组审定,下达项目单位用款计划。 2、价格异常波动期责任:采取价格紧急措施、干预措施时,负责向社会公告无申请人的补贴项目,并承担项目管理。 3、对省级项目上报责任:对需要上报省级的项目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当及时上报。 |
1、对不符合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条件的项目准予上报的; 2、对符合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条件的项目,故意刁难,不予审核上报的; 3、在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的; 4、在价格异常波动期间,不履行职责,导致价格紧急措施、干预措施不能及时发挥作用的。 |
012680672-QT-0005 |
政府定价成本监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