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根据吕梁山西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山西省黄河重点生态区吕梁山西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吕梁段)第一批项目开工建设的委托函》(吕山水办函〔2024〕11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工事项委托如下:
明确你单位为石楼县辛关镇农田整治与水土保持项目施工责任主体单位,做好项目开工建设各项工作,尽早组织施工。严格按照批复后的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对项目的建设质量及进度、资金管理、绩效目标和施工(生产)安全负责,规范变更流程,用好各级财政资金。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573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