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作为一种重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在车辆发生碰撞的瞬间能约束位移,避免或减轻驾乘人员的受伤程度。
2024年7月4日21时32分许,兰某驾驶小型客车,沿石楼县沁园春大街行驶至检察院附近路口右转弯时,与对向张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在发生事故时,双方驾驶员均规范系好了安全带,所以事故未导致人员受伤。
石楼交警提示: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系安全带的小细节,往往关系着生命的大安全,不论是开车还是坐车,一定要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
来源:石楼县交警队 更新时间:2024-08-19 09: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