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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自评报告 石政函〔2024〕73号

来源:石楼县教育体育局 更新时间:2024-12-30 15:32:00

吕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山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办法》(教督〔2020〕0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教督〔2023〕1号)及《吕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吕梁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教督办发〔2024〕4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对照《山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试行)》,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楼县现有幼儿园10所,其中公办园6所,普惠性民办园4所,普惠性民办园0所。在园幼儿2929人,其中公办园1799人,普惠性民办园1130人,非普惠性民办园0人。教职工406

人,其中公办园277人,普惠性民办园129人,普惠性民办园0人。专任教师226人,其中公办园145人(在编6人,编外139人),普惠性民办园81人,非普惠性民办园0人。保育员91人,其中公办园64人,普惠性民办园27人,普惠性民办园0人。

二、指标达标情况

1.石楼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5.91

全县3-5岁适龄幼儿2861人,在园幼儿2929人,3-5周岁在园幼儿 2744人。

自评结论:达标。

2.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100%。

全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1799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1130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100%。

自评结论:达标。

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61.42%。

全县在园幼儿2929人,公办园在园幼儿1799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61.42%。

自评结论:达标。

4.石楼县委、县政府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印发了《石楼县关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行动方案》;石楼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临时代教老师养老保险的有关事宜;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楼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自评结论:达标。

5.全县10所幼儿园成立党支部的幼儿园3,挂靠县教体局党支部的幼儿园3所,配备党建指导员的幼儿园4所,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自评结论:达标。

6.科学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根据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编制了《石楼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全县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自评结论:达标。

7.编制了《石楼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石楼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分布图》。保障项目用地,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

自评结论:达标。

8.我县乡镇人口急剧减少,目前只有三个乡镇幼儿,共有七名幼儿,附设在乡镇中心校。

自评结论:达标。

9.我县4所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批复,按照建设工期按时完成项目,全部验收移交教体局,已投入使用

自评结论:达标。

10.我县所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移交教体局,都办成了公办幼儿园,且运转良好。

自评结论:达标。

11.我县按省定标准预算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600元/生/年,所有公办园足额发放。

自评结论:达标。

12.我县没有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

自评结论:达标。

13.我县严格落实《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教基〔2020〕7号)文件要求,每年按照省定标准拨付民办普惠园生均公用经费600元/生/年。

自评结论:达标。

14.石楼县财政局、教体局、和物价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我县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石价费字〔2015〕02号)文件,明确我县公、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公办园120元/生/月,城区附属园60元/生/月,乡镇附属园40元/生/月,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收费标准收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超同类公办园的二倍。

自评结论:达标。

15.我县幼儿园收费自2015年秋季以来,一直没有进行调整,已与当前石楼经济发展水平及幼教发展不相适应,近期县发展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教体育局、县财政局联合向市发改委、教育局、市财政局申请对我县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重新核定。

自评结论:暂不达标。

16.全县各幼儿园按照石楼县财政局、教体局和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县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石价费字〔2015〕02号)文件标准,只收取保教费并将收取情况公示园内醒目处,各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自评结论:达标。

17.我县公办园专任教师145人,在编教师6人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全额预算,非在编教师139人,89人工资待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纳入财政预算,缴纳“三险一金”,还有部分教师未享受政府购买服务,没有实现同工同酬。

自评结论:暂不达标。

18.我县各民办园参照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标准,合理确定幼儿教师工资收入,没有拖欠民办幼儿教师工资现象。

自评结论:达标。

19.部门联动,强化安全监管。我县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密切合作,在幼儿园入园离园期间全面落实“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采取“定人”“定岗”形式,围绕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科学合理安排警力,常态化开展“护学岗”工作,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石楼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了“家校共育 共同守护”公益宣讲活动,活动采取线上专题讲座的形式,在“小红书”网络平台连续播出14天,每天1讲,每讲时长15-60分钟。通过宣讲活动,家长和学校深入了解安全知识,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自评结论:达标。

20.我县近三年来坚持“校园安全重于泰山”的工作宗旨,一直将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建立长效机制,从校园安全、保育教育安全、师德师风安全等方面进行安全管理,全县幼儿园2年内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自评结论:达标。

21.依据吕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校2023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中列出的年检项目,对各民办园进行年检,要求提交自查报告、年检报告书;“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民办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学校章程等资料。

自评结论:达标。

22.我县幼儿园落实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石楼县教育体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幼儿园信息备案公示工作的通知》,各幼儿园基本信息在石楼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并在园内公示栏公示。

自评结论:达标。

23.3年内对全县所有幼儿园进行了一轮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要求各幼儿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自评结论:达标。

24.我县所有幼儿园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督学每月进园一次,从校园安全、活动开展、师德师风等方面督导,发现问题要求幼儿园立即整改。

自评结论:达标。

25.我县2021年已全面消除无证民办园。

自评结论:达标。

26.我县4所民办园都办成了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不超同类公办园的二倍,合理收费,没有任何民办园存在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自评结论:达标。

27.我县2024年投入96.4261万元为幼儿园购买图书、玩教具、桌椅各幼儿园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符合《幼儿园教玩具配备基本标准》和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指标要求,2017年后建设的幼儿园达标,2017年前建设的幼儿园有部分达标,园舍条件能满足保育保教活动正常开展。 

自评结论:达标。

28.我县2017年后新的四所幼儿园按《幼儿园建设标准》规划设计,三个面积基本达标。

自评结论:达标。

29.我县幼儿园总班级103个,符合规定班额数89个,占比达到86%。

自评结论:达标。

30.我县认真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规定,全县在园幼儿2929人,教职工406人,保教人员315人(其中专任教师226人)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1:7.21,幼儿园保教人员(专任教师+保育员)总数与在园幼儿比1:9.24,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幼儿总数比1:12.96

自评结论:达标。

31.我县公办园教师编制19个,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

自评结论:达标。

32.我县现有公民办教师226人,持有教师资格证168人,持证率74%,公办园在编教师定期完成教师资格注册。

自评结论:暂不达标。

33.我县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全员培训。2024年特聘省级知名园长通过入园诊断、课例展示、点评互动、现场指导的方式和集中专题讲座的方式对全县10所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能力培训。本次培训费16.4万元。

自评结论:达标。

34.我县幼儿园系统化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及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两方面入手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实行“一票否决”制,提升教师职业道德。

自评结论:达标。

35.为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行为,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长期以来各幼儿园一直把师德师风作为重点问题,在教职工大会上反复宣传,明确要求。要求教职工根据工作岗位对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进行强调,明确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增强了教师对教育事业、对幼儿、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每学期幼儿园都与教师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教师师德承若书》等近两年来幼儿园未发生严重师德师风事件

自评结论:达标。

36.我县各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石楼县教育体育局印发了《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幼儿园注重开展区域活动,注重对幼儿活动的观察、倾听和记录,注重幼儿游戏活动,有效整治幼儿园“小学化”问题。

自评结论:达标。

37.我县成立片区教研联动共同体,每个责任区副园长为兼职教研员,每个教研片区每学期开展两次有质量的教研活动。各幼儿园园本教研常态化。

自评结论:达标。

38.我县通过调查平台,对家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等开展学前教育社会认可度调查,社会认可满意度达到85%。

自评结论:达标。

三、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普及普惠水平方面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5.91%、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0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61.42%,均高于省定三率标准。公办园、民办普惠园覆盖广泛,为不同需求的家庭提供了多样化选择。

(二)政府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对相关部门、各幼儿园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准确把握评估要求,吃透评估细则。同时,制定出台了《石楼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逐项摸底排查,逐一加以完善。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在幼儿园建设、设备购置及教师培训等方面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投入96.4261万元为幼儿园购买图书、玩教具、桌椅。投入16.4万元用于教师培训;发放152.11万元的奖补资金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充分保障教师待遇,落实临聘教师“三险一金”356.58万元,有效支持园所可持续发展。按照居民小区必须规划配建幼儿园的要求,投资2480万元新建城西幼儿园,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建成后可容纳360名幼儿入园。严格按照山西省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全县6所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落实到位,4所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财政补助600元逐年落实到位。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师资队伍。通过公开招聘不断充实幼儿教师队伍。同时,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二是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对幼儿园的日常监管,规范其招生、保教等各项行为,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促进幼儿园不断提高办园水平。严格落实山西省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全县6所公办幼儿园均按发改局核定标准进行收费,4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均不高于同类公办园的2倍。

三是推进课程改革。石楼县教育体育局印发了《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幼儿园注重开展区域活动,注重对幼儿活动的观察、倾听和记录,注重幼儿游戏活动,有效整治幼儿园“小学化”问题。

四是保障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重点突出食品、交通等方面安全管理,全面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公安部门在幼儿园入园离园期间全面落实“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采取“定人”“定岗”形式,围绕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科学合理安排警力,常态化开展“护学岗”工作,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了“家校共育 共同守护”公益宣讲活动,采取线上专题讲座的形式,在“小红书”网络平台连续播出14天,每天1讲,每讲时长15-60分钟。通过宣讲活动,家长和学校深入了解安全知识,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五是片区教研方面。形成了县直园为龙头园,辐射引领周边各类园的片区教研机制。2024年,教体局积极推进形成学前教育片区联动教研共同体,制定了实施方案和片区教研活动工作计划,确保片区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教研活动,注重片区内园所问题的解决,以点带面,带动园所共同发展。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尽管我县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也取得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少,临聘教师险一金”没有全部落实没有实现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二是专任教师持证率没有达到百分之百。三2017年前建成的幼儿园三个面积普遍不达标。 

(二)整改措施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学位供给。持续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一是要科学规划城区公办园,解决公办园学位不足的问题。近几年,我县大班毕业幼儿和新生入园人数基本持平。未来几年,由于人口出生呈逐年下降趋势,入园需求也将随之降低。加之,我县新建了一所公办幼儿园,预计2026年正式投入使用。综合来看,全县现有及新建幼儿园能够满足未来几年的入园需求。

二是强化师资建设,确保持证上岗。各幼儿园无证教师限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确保全部教师百分之百持证上岗。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待遇保障。严格落实《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规定的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总之,我们将以此次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政策机制保障,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石楼县学前教育优质、安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新篇章。

附件:石楼县幼儿园教职工同工同酬情况说明.docx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石楼县教育体育局  572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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