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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实施《石楼县2022-004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论证报告》的批复 石政函〔2024〕59号

来源: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4-11-07 11:13:32

石楼县昌达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批准实施<石楼县2022-004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论证报告>的请示》已收悉。具体情况如下:

石楼县2022-004号宗地位于石楼县罗村镇东石羊村,于2022年6月由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乙级资质)对石楼县2022-004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论证报告进行了编制,对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论证结论如下:用地面积:685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0.25,建筑密度≤25.5%,绿地率≤8.5%,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建筑退距:各边退用地边界均不小于4米,且退县乡公路西东线不小于10米,出入口设置在地块北侧,停车位≥7个,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不会突破国土空间规划中强制性内容,项目站址位于石楼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之外,不会对石楼县中心城区的建设发展产生影响。项目已列入吕梁市“十四五”规划,且已获批复。项目符合石楼县整体规划要求。同意实施,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石楼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573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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