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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承诺函 石政函〔2024〕28号

来源: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4-06-26 11:09:26

吕梁市能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及乡村振兴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利用好我县风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的优势,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4〕162号)文件要求,我县就实施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承诺如下:

我县通过综合考虑投资建设能力、运营经验、社会责任感、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等因素,通过竞争性比选确定国电投上电(河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投资主体。

国电投上电(河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按照“统一建

设、统一运维”的原则,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的前提下,负责本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建设和维护。通过开发建设乡村振兴风电项目为当地村民提供就业岗位,帮助脱贫户增收,同时与村集体共享乡村振兴风电项目收益(在项目运营期内,每台风机每年不少于20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补助村集体,剩余金额由县政府统筹巩固衔接乡村振兴使用),带动村集体增收,提高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57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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