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能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及乡村振兴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利用好我县风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的优势,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4〕162号)文件要求,我县就实施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承诺如下:
我县通过综合考虑投资建设能力、运营经验、社会责任感、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等因素,通过竞争性比选确定国电投上电(河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投资主体。
国电投上电(河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按照“统一建
设、统一运维”的原则,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的前提下,负责本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建设和维护。通过开发建设乡村振兴风电项目为当地村民提供就业岗位,帮助脱贫户增收,同时与村集体共享乡村振兴风电项目收益(在项目运营期内,每台风机每年不少于20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补助村集体,剩余金额由县政府统筹巩固衔接乡村振兴使用),带动村集体增收,提高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石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57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