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2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
(二)改革内容。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三)主要目标。2020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多规合一” 的“一张蓝图”,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审批流程
1、取消审批事项。2、合并审批事项。3、调整审批时序。 4、转变审批方式。5、延伸审批服务。
(二)规范审批事项
1、各审批部门按照“一图通办”清单总体要求,对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审批事项、法律依据、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
2、强化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联合技术指导服务。3、临时排水许可事项与正式排水许可事项合并办理,项目具备现场施工条件后即可申报。4、强化并联审批机制。
(三)明确审批阶段
审批流程明确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四)分类制定审批流程
1、我县统一按政府投资类、社会投资核准类、社会投资备案类、一般性工业项目类分别制定审批流程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进一步细化审批流程,简化各类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建设条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2、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能源局等制定落实我县政府投资的交通工程项目、水利工程项目、能源工程项目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并梳理公布专项审批流程。
(五)实行多测合一、联合验收、统一收费管理
1、实行“多测合一”。制定我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工作制度和综合技术标准。
2、实行联合验收。一是制定出台我县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实施方案二是在充分落实竣工验收“多测合一”工作的基础上,各专业验收部门进一步加强事中监管。
3、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滞纳金、罚款等收费项目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统一标准,实行一张清单收费管理。
(六)推行区域评估,强化项目策划生成
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其余各相关县直部门配合。
(七)推行告知承诺制
制定并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按照审批部门告知的具体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资料的,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八)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1.积极配合建设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系统。2.将审批流程各阶段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在线监管审批部门的审批行为,对审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及审批点控制,杜绝体外循环。
(九)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1、“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2、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一协调各部门提出的项目建设条件及评估评价事项,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
(十)“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发挥服务企业群众、监督协调审批的作用。
(十一)“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
牵头部门按照“一图通办”标准,细化“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
(十二)“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并联审批阶段配套制度,明确各环节各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办。
(十三)统一监管方式。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平台。
(十五)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配合, 2020年8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沟通培训。
(三)严格督促落实
(四)做好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