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现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
2025年8月22日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
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队全体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管理。
第三条 学习培训工作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 培训内容与方式
第四条 学习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执法检查程序和调查取证规范
(三)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标准
(四)典型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
(五)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
第五条 学习培训采取以下方式:
(一)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二)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例研讨
(三)定期举行业务技能培训
(四)鼓励在职自学和网络学习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学习培训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包括:
(一)准备培训教材资料
(二)做好培训考勤记录
第七条 各中队应积极配合办公室做好本中队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八条 建立培训考勤制度,参训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的,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第九条 培训结束后可视情况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对无故缺席培训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