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黄河流域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分析当前我县黄河流域环境形势,部署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工作。全面查清、查实、整治全县范围尤其是沿黄范围内固废非法堆存问题,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更好地服务我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积极开展黄河流域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县生态环境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志强 负责人
副组长:郑建征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宇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晋强 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王茂辉 监测站站长
王红权 应急股股长
李海明 综合股股长
刘改红 固废股股长
辛凤仙 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主任
梁 毅 一中队队长
薛 强 二中队队长
郑美林 三中队队长
冯 杰 四中队队长
郭瑞峰 五中队队长
许宝红 六中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晋强同志兼任。
二、检查时间
1、第一阶段 2023年4月,召开“清废行动”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2023-2024年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相关工作。
2、第二阶段 对疑似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对固体废物不存在或已清除的,将该问题从清单内剔除;对核实的问题按照“清理、朔源、处罚、公开”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积极实施整改。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
3、第三阶段2023年11-12月,对整改完成的点位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效果,积极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并总结经典案例。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期间。
三、检查内容
1、重点打击整治黄河流域石楼段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2、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方式逃避监管。违规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3、非法处置倾倒的违法犯罪行为;
4、重点排污单位自动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环境安全责任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全面摸清底数、全面查清隐患、全面制定措施、全面组织整改、全面落实责任”的要求,“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推进、亲临现场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检查责任,确保收到实效。
2、认真履职尽责
要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把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对检查不严、检查不细、执法不严、不敢担当等问题要坚决纠正、对工作作风飘浮、存在好人主义、形式主义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要严肃问责。
3、严格监管执法
(1)全面排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尤其对垃圾处理厂、医疗废物、建筑垃圾、河道垃圾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2)分类整治。对排查问题和清单问题逐一梳理,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完善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一律立即停工停产整顿、挂牌督办,直至验收合格,经整改仍不达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关闭,并从重处罚。对集中检查期间发生的典型事故一律提级调查。
(3)“回头看”。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挂牌督办情况、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等进一步核实,巩固整改成效。并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解挂、销号。
五、加强信息报送
黄河流域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期间,积极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整改情况核实、统计分析整改点位信息、编制整改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