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站、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防风险保安全工作会议和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固废危废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教训,切实树牢“两个至上”理念,用实际行动践行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生态环境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基础上,围绕危险废物、环保设施(设备)深入排查风险隐患,认真梳理问题线索,主动排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清零,抓典型、促排查、促整改,严厉打击固废危废违法行为,有效防控环境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排查整治。在已经纳入环境统计、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督性监测和日常执法检查等监督管理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基础上,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工作成果,以工业集中区为重点,全面摸排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情况,排查产废单位实际产生种类和数量与环评的相符性,以及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去向和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情况,重点排查非法收集、存储、超量存储等问题,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要特别关注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流向情况。
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排查整治。对持有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市县核发的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排查危险废物收集、接收、贮存、利用处置、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情况及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非法接收、存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情况。
3.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排查整治。对持有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的废矿物油、铅酸蓄电池收集单位和各分局审批的机动车维修活动产生的废矿物油收集单位,排查危险废物收集的来源、数量、转移及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等情况,重点排查非法收集、存储、超量存储等问题。
(二)强化环保设施(设备)专项整治
4.环保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易引发伤亡事故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重点环保设施(设备)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环保设施(设备)运行中可能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烧爆炸、坍塌等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对突出环境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等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5.环保设施(设备)“三同时”执法检查。对环保设施(设备)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环保设施(设备)未经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或私自变更环保设施工艺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6.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监督帮扶。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履行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责任,帮扶指导企业提高设施(设备)运行、检维修等环节的环境安全管理水平。
(三)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7.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以实现环境监管“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水平,着力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监管。
8.常态化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完善大练兵活动制度,坚持大练兵与监督帮扶、日常执法、专项行动等互融并进,练战结合、以练促战,开展练兵比武、案卷评查等,营造“比、学、赶推进、帮、超”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9.开展涉水、涉气和涉固废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涉水、气和固废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黄河流域排污口、固体废物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碳排放报告质量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改善河流断面水质,推动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遏制固废领域违法行为发生。
三、时间步骤
从即日起至8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23年6月15日前)
我局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两整治一提升”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专题会议,确定刘改红作为行动联络人,联络人有关信息和实施方案一并报送领导组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2023年6月16日—8月16日)
我局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既排查隐患问题、也倒查问题原因。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不停顿、不断档、不留白。分级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并及时更新,要认真审核,梳理汇总后及时上报。坚持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做到一般隐患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逐条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方案,按时整改消号。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整改完成经验收销号后方可复产。
(三)建章立制,总结提升(2023年8月17日—8月底)
我局将对“两整治一提升”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深挖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建立和完善“两整治一提升”长效机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巩固和扩大行动成果,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四、组织保障
为全面压紧压实环境安全监管责任,深刻汲取孝义5.10偷排废液致人死亡刑事案件教训,切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两整治一提升”的组织领导,成立如下“两整治一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志强 局长
常务副组长:郑建征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贺贵平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张晋强 党组成员、副队长
刘计生 党组成员、水气股股长
成 员:各相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土壤固废股,办公室主任由刘改红兼任,负责“两整治一提升”行动的统筹协调调度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股室负责人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环境安全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牵好“牛鼻子”、耕好“责任田”,抓好危险废物经营、收集、处置单位等“关键少数”,管好除尘脱硫脱销、废水处理、固废危废储存等“关键环节”,压实工作责任,协同推进整治进度,做到排查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重大环境违法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依法从严从快实施查处。可积极引入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参与本次排查整治,合理借助“外援”开展问题线索排查、数据信息研判和指导问题整改。通过“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调联动。加强协作配合,信息互通互享,形成覆盖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对发现存在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强化督查督导。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开展“两整治一提升”行动督查督导,深入一线抽查检查各企业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以及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情况,对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隐患排查不深不细、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