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生态环境保护“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文件吕环办发(2023)3号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3年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要求,特制定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县分局“双随机、一公开”2023年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省两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巩固提升全县水、气质量改善成果,全面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县环境质量再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检查内容
对纳入石楼县“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的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及证后执行情况、辐射安全项目管理情况、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碳排放情况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
(二)检查对象
2023年石楼分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一般排污单位;建设项目实施单位。
(三)抽查比例
对重点排污单位每季度至少按50%的比例进行抽取检查。对一般排污单位每季度至少按30%的比例进行抽取检查。
(四)牵头部门及配合科室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负责,大气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土壤与固体废物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和监测监控中心配合检查。
我局按照“局队合一”监管执法体制,依据市局印发的《污染源环境保护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吕环办发(2022)35号)文件精神,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按月细化落实检查排污单位,年度及月底现场检查计划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将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统一协调和指导,成立生态环境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志强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局长
副组长:张晋强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辛凤仙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主任
梁 毅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中队队长
薛 强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二中队队长
郑美林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三中队队长
董建霞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监察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力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模式,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监管的,在监管工作中要做到监管轨迹清晰,监管记录完善,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免于追究相关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违法的,依据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每次参加抽查工作前,对抽取的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执法监管质量,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