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县为促进粮食单产提升,集中防治病虫害,开展“一喷多促”无人机飞防作业,为确保飞防作业顺利进行,保护蜂农、蚕农及养鱼业利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飞防作业时间:2026年8月7日—8月30日,若因气候等不可抗拒因素将顺延飞防作业时间。
飞防作业范围:县域内项目规划的地块。
注意事项:
1、飞防期间,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人、物等造成威胁,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
2、飞防所用农药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对桑蚕、蜜蜂、鱼虾等有一定影响。为防止次生灾害,请相关养殖户在飞防作业前向所在镇政府报告情况,并自主采取迁移、避让等防范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因农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农户自行承担。
3、飞防期间,严禁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等危险物品。
4、施药后五天内禁止在飞防区域内放牧或采食植物植株、果实。
5、各镇要做好飞防宣传告知工作,通过广播、张贴公告、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工作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特此公告。
石楼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