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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38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石楼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6-06-03 11:00:34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我县负责的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机动车监测数据造假仍较普遍,生态环境部2024年专项检查发现,山西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排放检验弄虚作假问题比例达49%,临汾、晋中、晋城、太原、吕梁问题率均超过50%。

二、整改措施

开展机动车检验测机构的排查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对伪造排放结果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情节严重的检验机构,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形成高压打击态势。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为严厉打击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2025年10月16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印发《关于成立机动车排放领域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全面部署机动车检验监测机构排查整治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我县现有石楼县圣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1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分局组织专项检查开展现场核查:一是核验检测设备运行状态、校准记录及尾气分析仪等设备的检定情况,确保设备合规;二是调阅检测过程数据及视频监控资料,排查数据篡改风险;三是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替车检测、传感器屏蔽、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经全面核查,未发现该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2日,共10天)向石楼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人:任阳

固定电话:0358-5722447

电子邮箱:slxhwhbgs@163.com

石楼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