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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1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石楼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6-06-03 10:55:41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我县负责的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山西作为资源和能源大省正处于全面转型关键时期。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在落实资源环境约束要求上打折扣、搞变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对传统发展路径依赖依然较强。

二、整改措施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解认识;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内容列入全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 干部培训教育课程,大力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科学谋划吕梁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坚持把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作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3.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要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问题,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三、整改落实情况

1.县委、县政府紧扣督察整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环保各方责任、闭环推进问题整改。2025年累计召开3次县委常委会、2次政府常务会、1次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研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及环保法规,统筹部署大气、水土、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县委党校将相关内容列为干部进修必修课,常态化推进理论授课,筑牢干部绿色发展理念。

2.2025年9月10日,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西省石楼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编制事项,同年12月正式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材料,申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备案。

3.紧扣绿色转型与污染治理落地见效,2025年9月10日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专题审议通过县污水处理厂扩容事项,9月19日第11次常务会研究部署老旧污水管网改造项目,补齐水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短板;11月17日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3次会议专题研学生态环保责任制相关规定,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双组长牵头、环委办统筹、部门乡镇联动的闭环责任体系,压实全链条环保履职责任。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2日,共10天)向石楼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人:任阳

固定电话:0358-5722447

电子邮箱:slxhwhbgs@163.com

石楼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