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中共石楼县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6-04-03 15:51:06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10102025226日,县委第巡察组对石楼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政治巡察4月2日,县委第巡察组向石楼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整改工作的基本情况

石楼县公安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所展示出来的突出问题积极正视,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分析问题的根源,直面问题本身。全局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来完成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抓整改,以最严格的标准促执行,以最务实的作风求落实。

局党委书记张小健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将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提高管理效能、防范风险隐患的重要抓手,先后召开党委专题会、整改推进会共4次针对整改提出的问题认真剖析根源,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成效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松劲、整改不彻底不放手”的决心。

截至922日,巡察反馈的四大类18个问题(5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1个,未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线索1条,现已办结。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

1.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公安局党委关于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重点不够突出,未对报告中的“法治中国建设”、“国家安全”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照本宣科,以集体学习传达为主,2023年共开展党委会集中学习17次,仅1次结合石楼公安实际工作开展集中研讨。

2.“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局党委没有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会议的“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3.理论武装还有不足。局党委未将理想信念教育、忠诚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战略工程常抓不懈。谈话了解到,部分干警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政治、重实用轻理论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巡察整改以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6次集中学习,我局四级高级警长全部列席参加学习,学习了《坚持从抓作风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会议精神》、《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与公安工作密切联系的相关内容,结合我局实际以诵读原文、交流研讨多种形式,结合新时代的创新理论来全面分析公安工作新形势、研究公安工作新问题、探索公安工作新方法。

二是健全“第一议题”制度。巡察整改以来,每次召开党委会和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前,我局党委书记亲自拟定学习内容,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会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班子成员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并在会后由办公室修改完善、收集整理、汇总成册

三是加强队伍政治教育。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坚持常态化开展每周“二五”政治轮训,截至目前共开展32次政治轮训覆盖1750人次,重点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和党性教育特别是今年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县安排部署,于2025年3月21日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专题学习324月开展读书班,5月开展年轻干部学习教育研讨班,6月开展科级干部学习研讨班,6月24日局党委书记以《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过硬的作风锻造新时代公安铁军》为题,对全局党员干部集中讲党课,期间开展警示教育5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清蠹》并按照要求进行问题查摆,最后将本次学习教育整理汇总。通过此次专项学习教育,强化了民辅警作风建设,进一步锻炼了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队伍。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反馈问题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政治建警”有待加强。局党委对干警教育管理监督力度不够,管理失之于宽,2019至2024年全县公安系统发生值班备勤期间脱岗、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违规违法行为26人次。

2.打击涉民生犯罪有短板。防范电信及涉众新型案件能力不足,利用网络媒介等发布典型案例和反诈骗提醒还不够,诈骗发案率仍在高位运行。

3.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全局共有民警112名(含交警队),基层派出所警力较少,近三年全局绝大多数的行政案件由基层派出所承担,工作存在超负荷运转情况。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建警。局党委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加大对全局民辅警的教育管理监督力度。巡察整改以来,我局督审大队按照值班备勤、请销假、警容风纪等开展“线上+线下”督察20余次,发出督察通报17期,全局民辅警风气明显有所转变

二是加强涉民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巡察整改期间,我局加大打击电信诈骗等涉及民生违法犯罪案件的力度,破获电信诈骗案件19起,追赃挽损77万余元,开展专题培训3次,每月进行警情分析研判形成分析报告6期;深入校园开展反诈宣传3次,深入社区、广场开展反诈宣传3次,利用微信公众号反诈宣传17次,打击犯罪成效显著,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三是加强基层派出所警力。目前,已顺利完成机构编制管理改革,改革后基层派出所警力达到45人,占县公安局总编制比例为40%。各派出所岗位配备齐全,年轻有为的优秀干部担任所长、教导员职务,同时所长进入乡镇党委班子,有效推动了派出所工作持续向好。灵泉派出所规范设置“两队一室”,其他派出所设立综合内勤、农村警务、案件办理等岗位,有效解决派出所警力不足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反馈问题法治公安建设有待加强。

1.法治强警不够突出。全县公安系统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民警仅占队伍总数的23%,全局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仅有3名,多数工作任务由辅警甚至临时人员承担,存在执法风险。

2.全警学法理念树得不牢。部分执法办案民警对局机关业务培训重视不够,执法办案不够规范,存在经验执法、惯性执法等问题,造成积案增多,问题案件难以彻底杜绝。如,网安、反诈部门部分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加之技术设施配备不到位,导致案件破案率低。

3.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法治强警建设。2025年我局招录公务员8名,2026年计划招聘公务员6名,同时申请招聘辅警100通过上述招聘计划,有效解决警力不足问题。在充实警力的同时,我局多次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执法资格模拟考试,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民警胜任法制大队长职务,激励全局年轻民辅警积极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是树牢学法理念。巡察整改期间,我局邀请山西省警校教授、县检察院副院长、县法院副院长开展法治大讲堂3期,从案例剖析、执法监督、案例审理等不同角度深度阐述法律法规。提升全局民辅警法治观念;我局每月开展执法监督,有效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为进一步优化程序,我局制定了《民警执法办案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将案件数量、案件质量、执法规范化细化纳入积分考核,每月进行积分排名,通过责任追究和正面激励,进一步推进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反馈问题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差距。

1.执法过错屡次发生。

2.执法宽松软。

3.执法不规范。

4.选择性执法。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案件审查和监督。我局进一步完善《公检法协商案件机制》,制定了《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活动工作方法》有效减少纠违、不捕、退侦、追捕、追诉情形,提高了司法效率,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局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挂牌整治工作,整改期间重点围绕案件质量短板、执法突出问题等进行整治,并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整改完成率达100%。

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我局加强对办案部门和民警监督,每月进行执法规范化监督通报、发出公安机关检察监督情况,发出案件办理研判分析报告,对案件接处警、受立案、取证侦查、案件办结等全流程,有效减少受而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问题发生。

三是加强规范执法。我局制定了警情“日清零”“日监督”工作机制,实行该机制以来,受理的有效警情无超期现象,受案率达百分之百,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同时法制大队深入各办案部门开展执法规范化监督检查工作,对执法不规范造成群众举报投诉的,以及造成案件关键证据缺失无法补正等情形的,对执法民警严肃追究责任,有效促进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使用。

四是依法依规执法。法制大队联合督审大队前往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是否认真整改,案件办理流程是否符合规定等,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反馈和分析,通过检查切实提高各办案部门依法执法能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五)反馈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差距

1.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排查不到位。

2.对内部潜在风险防范不及时。

3.羁押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的排查力度我局始终保持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发现一起,打掉一起。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张贴标语、发布短视频形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活动5次,切实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二是加强内部队伍稳定风险防范。2025年3月31日,我局召开党委会对可能影响队伍稳定的风险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制定了防范措施并安排局班子成员监督落实。对退伍军人要求待遇问题,辅警工资待遇问题进行专题讨论,经过与县政府、县人社局协商,最后全部落实。今后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主责主业又要抓队伍建设,拧紧队伍涉稳风险隐患“安全阀”,紧盯两会、节假日等敏感时段,紧盯人员调整等关键节点,紧盯退伍人员、未过渡辅助人员等重点人员,做好队伍涉稳风险排查,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提前做好风险化解工作。基层所队每月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例会,积极主动掌握本部门、本单位队伍政治思想动态,将发现的队伍稳定风险及时化解疏导,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协调解决。局党委每半年开展1次队伍思想状况调查分析会,紧盯队伍涉稳风险,明确化解风险职责分工,党委书记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指导、盯办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妥善处置。

三是加强监所管理风险防范。我局监所管理中心从四个方面加强风险防范管理:(1)规范提讯提解管理,建立提审、提押、收押、会见台账,详细记录提解时间、事由、干警及在押人员信息,由监区负责人每日核查签字(2)严肃值班值勤纪律,对违规行为予以全所通报批评;(3)强化教育培训,组织集体学习《看守所执法细则》、《监所安全管理规定》等;(4)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六)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2.对网络舆情应对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1)我局立即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2)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会、纳入日常党建工作、纳入综合考核(3)基层所队结合本部门职责范围把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结合起来,月开展并将分析研判报告上报局党委。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应对能力。严格执行"三同步"机制工作方案、重大网络舆情管控处置应对工作实施办法,落实专人7×24小时开展网上巡察管控工作,严查严控各类网络违法有害信息和负面舆情。把信息报告、警情通报、政策解读与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结合起来,按月出具重大舆情处置工作报告,加强策划,做好涉警、涉稳等重要信息的主动发布,及时发现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和解读政策,有效引导舆论。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七)反馈问题履行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不到位。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存在差距。局党委未对各大队、所(室)的岗位风险点进行预判、梳理,2019至2024年各支部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与中层干部谈话时,普遍存在“抓业务是主业、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副业”的思想误区。

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局领导班子成员未主动深入一线与干警交流思想,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谈话不够,导致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3.对内部监督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一是做好岗位风险评估,助推党风廉政建设。3月19日我局召开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会议对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对2025年度进行安排部署,由局党委书记同各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清单责任书。

二是强化“一岗双责”,做好谈心告诫。我局每季度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和提醒告诫,分两条线,一条是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各科室负责人同本科室人员进行谈话;另一条是由局党委书记同各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各支部书记同本支部党员进行谈话。及时了解民辅警的思想状况、工作学习、家庭生活等情况,做好队伍风险评估,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谈话中反馈出的问题,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最大限度减少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加大惩戒力度。巡察整改以来,我局通过以案说纪、以案释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共开展9次警示教育覆盖全局民辅警,进一步引导全体民警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八)反馈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树得不牢。

1.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2.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不够,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有待提升。

3.针对统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合力不够,效果欠佳。

4.电动自行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我局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巡察整改以来,对政务服务窗口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办理身份证件4096个,户口类业务2676件,多次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设立咨询热线或窗口,及时解答群众问题。让群众在公安信息化发展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加强社会治安秩序整治。(1)我局持续强化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力度2025年治安大队多次开展大清查行动,共出动警力1600余人次,发动群防群治力量700余人次,警车400余辆次。检查各类“九小场所”350余家次学校250余家次,医院45余家次,加油站54余家次,金融单位35余家次,宾馆270余家次,台球厅50余家次,KTV10余次,洗浴中心20余家次,保健按摩养生会所30余家次,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求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意识。针对殡葬领域、宾馆业等从业人员进行治安管理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3)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通过警民微信群、发放宣传彩页、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

三是强化未成年违法犯罪预防。(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推行公安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制度,截至目前,我局有12名民警担任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开展全面加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法制教育讲座(2)进一步优化治安环境。召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座谈会,制定了《加强石楼县公安局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细则(试行)》。(3)进一步排查化解隐患。深入开展涉校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化解未成年人之间、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有效减少因矛盾激化引发违法犯罪的现象

四是强化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1)优化登记上牌流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重要性和流程。简化登记上牌办理手续,推行网上预约、一站式服务,在城区增设多个临时办理点,方便群众办理。(2)规范停放管理。针对违规停放电动车开展专项整治,增设明显的停放标识和标线对乱停乱放行为采取警告、罚款、拖移车辆等措施,通过整治行动,城区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3)加强高峰期交通疏导。针对上下学高峰期路段,增加警力部署,采取单向通行、限时停车等措施,显著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

(九)反馈问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够到位。

1.接处警工作不及时。

2.事故处理工作研判不精准。

3.事故车辆处置随意。

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警力配置与调度。交管大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值班表、勤务安排表、节假日勤务表,深入分析城区交通流量规律,科学合理调配警力。在早晚高峰等重点时段,将警力向学校、主干道等拥堵高发区域倾斜;平峰时段,安排警力加强巡逻管控。同时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巡察整改以来所有警情均实现快速响应,平均处警时间缩短至五分钟内,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强化事故处置工作。交管大队按月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并出具报告,通过报告及时反映相关问题。(1)强化警示教育。召开反面警示教育,规范事故处理工作,强化及时接处警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2)强化业务培训召开接处警业务专项培训,通过理论授课、案例剖析、模拟演练等形式,全面强化队伍实战本领。(3)严肃问责追责。在今后的事故处理工作中,坚决杜绝类似的问题出现,否则将从严追究带队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强化涉案车辆处置。针对暂扣和放行事故车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石楼县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管理规定》、专门成立涉案财物中心,设立涉案财物入出库登记簿,凡是扣留的事故车辆都造册登记,放行时由当事人签字捺印并出具放车通知单,同时要求事故停车场必须严格按照放车程序进行。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反馈问题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

1.制度执行不到位,办案部门违规自行保管涉案财物。

2.涉案财物登记不全,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涉案财物管理制度。(1)召开涉案财物管理培训会,组织全体民辅警学习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2)严格执行《山西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制定涉案财物登记表、涉案物品出入库明细表、调用与归还清单。(3)督导整改。特别针对个别办案部门涉案财物自行保管、移交不及时、涉案资金上缴专户不及时等问题,督促原办案部门整改进一步严格涉案财物涉案资金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按照《石楼县公安局关于涉案财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规范涉案财物移交调用归还,健全台账内容,统一制作涉案财物专用标识、划定涉案财物专用区域。日后加强日常管理组织学习相关法规对于违反《山西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工作规定的将提交局党委严肃追责。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一)反馈问题公车管理存在漏洞。

1.油费报销不规范。

2.公务用车未登记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油费报销程序。重新完善《石楼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执法用车运行制度》,细化公务用车支派单、公务车辆燃料申请单等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反向倒逼公务用车使用、调度有序,杜绝因管理不规范造成廉政风险隐患发生。

二是规范公车资产登记。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合理配置公务用车资源。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二)反馈问题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1.财务报销不规范。

2.虚开发票。

3.未按合同约定扣除质保金。

4.违规发放实物奖励。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财物报销制度。重新修订《石楼县公安局采购管理制度》、《石楼县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我局将持续开展对各科室所队财务报销、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教育提醒,同时财务审核工作将由原来一人审核改编为三人审核。一切支出都要按照经费审批由下至上逐级审批。各科室所队负责人审核把关后,分管领导审批、经会计审核、警务保障室审核后报分管警务保障领导审批,以严格的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从而守住资金安全底线,保障财政资源高效利用。

二是规范发票开具。大队重新修订财务制度,进一步明确报销审核流程,确保发票信息真实、内容完整,为财务报销审核、经费使用追溯提供可靠依据,从源头上避免违规报销问题发生。

三是规范扣除质保金。大队制定《石楼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合同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执行。

四是杜绝违规发放奖励。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强执纪监督,充分发挥驻局纪检组、警务督察部门职责,提前介入,有效杜绝;二是强化规章培训,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方面的知识,准确把握表彰奖励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通过以上举措,维护奖励激励的公正性,让奖励回归本质,真正发挥激励担当作为、凝聚公安队伍士气的作用。

五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按照《石楼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石楼县财政局《关于县乡(镇)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能当日及时到达出差地的不允许提前出行,对于由于天气、交通、路况、紧急程度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到达的,必须提前履行审批手续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严格审批流程。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出差审批单,经科室负责人和管领导审批后,作为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从而确保每笔经费都合规使用(3)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针对财务报销特别是可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的相关制度,划清纪律红线,筑牢民辅警廉政堤坝。今后我局也将定期开展自查或财务工作“回头看”,确保不发生违规报销有关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三)反馈问题内控制度执行力不足。巡察发现,各基层派出所、交警中队存在外出请假不履行手续,值班期间无故不在岗问题,民警去向牌形同虚设,未标注去向。

整改情况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制定《石楼县公安局外出报备制度》,细化外出报备单,全体人员严格执行,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可以及时掌握民警去向,杜绝脱岗缺勤,强化队伍管控与纪律。今后我局将强化内控机制执行。一是加强对民辅警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对值班期间脱岗人员进行开会约谈和批评教育,今后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值班人员确因有事情需要外出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及时向督审大队报备。三是值班人员外出执行巡逻检查等勤务时,及时填写去向牌,留好联系电话,并锁好办公室大门,防止发生丢失财物风险。四是加强内务管理监督,案件登记台账、行政处罚案卷禁止随意摆放在大厅桌面上,应分门别类,整齐有序摆放在物品柜内。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四)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局党委对各基层派出所党建工作缺乏指导管理,导致党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高。

1.基层所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有的基层所党员组织关系在局机关党支部,有的在所属乡镇。

2.党组织生活缺失。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1优化县属党支部结构。按照《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县委要求,按照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组建党支部,推荐党委成员任支部书记,切实保证局党委的安排部署层层落实。2加强局属党支部指导管理。充分发挥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局党委监督指导各党支部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发展党员、交纳党费等组织活动,从而确保上级党建要求落地,提高活动实效3)规范党员管理。政工室2025年对全局民辅警和其他辅助人员党员关系,特别是新进入公安机关人员党员关系进行细致摸排梳理,以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在公安局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党员纳入管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转接组织关系的,一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二是加强基层派出所党支部指导管理。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受公安局党委和乡镇党委双重管理,将党建工作与基层警务深度融合,今后局党委加强对派出所支部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开展各项公安工作,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同时按照乡镇党委部署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五)反馈问题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管理不到位。

1.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2.党员管理存在盲区。

3.党费收缴混乱。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发展党员。2025年度我局发展两名预备党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要求进行。今后我局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各个阶段,都按照细则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二是规范党员管理。2025年度我局党委对全局民辅警和其他辅助人员党员关系进行一次全面摸排,特别是新进入公安机关人员党员关系进行细致摸排梳理。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规定在公安局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党员纳入管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转接组织关系的,一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三是规范党费交纳。通过全面排查,我局将因岗位调整未及时交纳党费的,已全部缴纳,下一步,我局及时办理党组织转接工作,确保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六)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

1.民主生活会走过场。近五年公安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原因剖析、轻问题整改。

2.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3.主题党日活动会议记录真实性存疑。

4.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今后我局党委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今后我局党委和政工部门加强对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内容、流程等,教育引导各支部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会,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三是加强监督支部组织生活。我局政工部门结合市局党建条线和县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引导督促各支部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和主题党日等活动,确保各支部经常、严肃、认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

四是加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今后局党委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岗位负责人等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超过五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2025年我局成立工作小组,开展为期1个月的财务工作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梳理财务工作,达到堵塞财务漏洞,规范财务秩序的效果。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七)反馈问题人才队伍建设还有弱项。

1.对内部人员管理不到位。县公安局各队(所)部分民辅警纪律观念淡薄,上下班迟到早退,出勤不出力。部分老同志因年龄大,工作不主动不积极,“传、帮、带”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年轻干警工作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

2.人员配置不足。2019年至今,指挥中心、监管大队、辛关派出所、龙交派出所4个基层队(所)未配备指导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队伍管理。(1)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督大队联合政工开展2次纪律作风专项督察针对工作日违规饮酒抽查60余人次,未发现违规饮酒问题,针对上下班迟到早退,出勤不出力等情况重点督导检查,对于一次上下班迟到早退的给予全局通报批评。(2)了解民警心声,鼓励“传帮带”。组织召开庆“七一”退休干部座谈会,30余名退休老党员参加活动,座谈会上领导班子与老同志谈心谈话,进一步做好对老干部的关心关爱工作,促进老干部充分发挥余热。组织召开2024年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测评会,会上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小健同志以及各科室所队负责人对新录用公务员寄予殷切期望,新录用公务员进行表态发言,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

二是及时稳妥配置干部。目前我局合理配齐各基层科所队干部。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八)反馈问题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1.对市委巡察指导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缺乏重视。

2.落实县委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

3.审计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

一是对市委整改工作回头看。针对县局机关、交大队、监所管理中心存在财务工作的问题,我局已制定了明确的整改计划。我局计划2026年招聘一到两名专职财务人员,满足单位日常及长期财务工作需求。

二是坚决落实整改责任。本次巡察整改工作我局将从严落实,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安排落实到位、整改到位,并形成整改档案长期留存。

三是强化审计整改。

整改结果:一未完成,二、三已完成。

三、关于下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和巩固提升的初步打算

本次整改工作在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小健同志的带领下以及全体民辅警的积极配合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认识到,问题的解决并非一蹴而就,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才是关键。后续,我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持续推进工作:

(一)压实责任链条,强化考核监督

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将整改要求纳入日常考核体系中,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形成层层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复查机制,确保整改时效

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综合运用自查自纠、互相监督等方式,动态跟踪整改效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三)完善制度体系,筑牢管理根基

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整改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完善内部管理规范,优化工作流程,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发生,提升整体管理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我局将始终秉持“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的原则,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将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石楼县公安局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58-5732118


中共石楼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11月11

相关推荐